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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对物业服务企业“体检”





李秋玲/《西安晚报》/20100823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合法权益,市物价局近日开始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价格(收费)证进行审验,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收费与服务是否质价相符等将是审验内容。

    凡去年底前在市物价局办理了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和物业管理区域内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审批、并核发了“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的物业企业,均在此次审验范围内。

    审验内容包括:物业企业是否按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范围实施收费,有无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自立收费项目的行为;物业服务收费和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是否实行明码标价制度,收费项目、标准及服务内容是否在收费地点公示,是否亮证收费;是否使用统一的收费票据,票据是否明确收费项目、标准,并与备案和审批价格一致;是否成立业主委员会,收费与服务是否质价相符,有无服务不到位,多收费少服务等问题,住户对服务是否基本满意及对收费的意见和建议等。

    审验中,物价部门将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严格依据有关收费文件逐一核对,坚决杜绝乱收费;对实收低于备案收费标准的,以实收标准为准,重新办理备案手续。对审验中发现未实行明码标价、未实行收费公示制度以及乱收费等违反价格政策的行为,将移交市价格监督检查局依法查处。

    市物价局强调,此次审验工作是落实物业收费政策,了解我市物业服务收费情况,加强物业收费管理工作的重要措施,各有关物业服务企业要高度重视,积极支持和配合审验工作。对于逾期未审者,其“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自行作废。同时,市民若发现物业企业有乱收费等现象的,也可向西安市价格投诉举报热线12358进行投诉。


阅读: 5469 次     2010/8/23 15:2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