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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将规范物业服务重点查处违规乱收费等问题





阎建军/《山西日报》/20100309


    春节过后,太原市工商、房地等有关部门决定从即日起到8月底在太原开展一次物业服务业的专项整治活动。据悉,此次专项整治活动将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业活动中的五大违规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服务不规范、不到位问题。如不按照签订要求或投诉多等按违规行为;

    物业服务主体不符合规范要求问题。重点查处物业服务企业无资质承接物业服务项目,超越资质等级承接物业管理项目,擅自将物业管理项目的全部业务转让、委托给他人管理,违规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行为;

    物业服务企业侵犯业主合法权益问题。重点查处物业企业擅自改变公共建筑、共用设施及物业管理用房用途,非法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收益的,擅自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损害业主共同利益,物业企业违规退出物业管理项目及物业服务合同,解除后不按规定移交物业管理用房和资料以及新建项目中强行对装饰装修材料的搬运进行限制的;

    物业企业服务收费不规范行为问题。重点检查物业企业违规乱收费,不按规定在小区显著位置公布小区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不按规定在小区公布公共水电费分摊详细情况,违规挪用小区业主缴纳的水电费等;

    业主委员会行为不规范的问题。对未经合法程序成立的业主委员会、投诉较多的业主委员会及其委员,依法进行审查;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终止业委会的委员资格。


阅读: 5266 次     2010/3/9 15: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