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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18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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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185期/20121030 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北京:物业监控影像留存须超30天
  ——银川:出新规 小区治安出状况物业公司要担责
【行业要闻】 ——厦门:市民可选聘台湾物业 两岸三地开展物业合作
  ——广州:业主大会如已聘请新物管 旧物管合同未满也须退出
  ——聊城:供水二次加压费用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福州:物业管理新规定直指“老大难”问题
  ——湘潭:物业维修资金将实施新标准 利好购房者
  ——沈阳:选物业须招标 物业费价格市场定
  ——南通:市区推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寄送制度
  ——邯郸:即将出台《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数据说话】 ——自贡: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停车最高可罚5万
【物管采风】 ——泉州:开查小区物业收费 遭乱收费可拨举报电话
【学习平台】 ——加强“隐性”知识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业主之声】 ——西安:《西安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禁止中午晚间有噪声装修
【自由论坛】 ——水灾后物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意见
【案例选编】 ——业主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停电点蜡失火 一审获赔5000
【法规动态】
北京:物业监控影像留存须超30天
北京您早/20121030
  近日,市住建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物业服务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物业企业加强重点项目和重点部位的日常巡查。本市小区内的安全隐患问题都将在近日开始过筛排查。物业企业对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不得删改或扩散,形成之日起至少留存30日备查。对怠于履行法定和约定义务的物业企业和责任人,将实行通报批评、罚款、信用记分等处罚,涉及刑事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银川:出新规 小区治安出状况物业公司要担责
赵婷婷/宁夏新闻网/20121111
  近日,为规范住宅小区治安管理,确保业主人身、财产安全,银川市出台了《规范化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治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此办法出台的背景是,目前银川市各物业公司在对小区实施管理时,遵守的是《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但在该《条例》中,未对小区治安管理提出明确规范及要求。部分小区因治安管理人员失职或渎职,发生入室盗窃、抢劫案件时,业主由于缺少法律依据,难以追究物业公司相关责任。
 
【行业要闻】
厦门:市民可选聘台湾物业 两岸三地开展物业合作
东南网/20121109
   昨天上午,《闽粤港澳台物业管理行业交流合作框架协议》在厦门签署。这是两岸五地首次就物业管理行业交流签订合作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福建、广东、香港、澳门、台湾五地将围绕物业管理政策法规、现状和发展趋势、行业面临的现实问题、行业的发展战略、商业模式创新等方面,展开一系列交流与合作。今后,两岸五地的物业管理企业之间的交流合作将更加便捷,业绩互认、资质互认等利好措施都将有望推行。
 
广州:业主大会如已聘请新物管 旧物管合同未满也须退出
占文平 周雯/新快报/20121023
  业委会请了新物管,旧物管却以合同未到期为由不愿退出,双方保安对峙,甚至爆发流血冲突。今后旧物管这种理由将再也站不住脚。
       昨日,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广州市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项目管理办法》。办法规定,只要业主们是依法选聘新物管,且与新物管签订合同生效的,旧物管公司就必须退出。
 
聊城:供水二次加压费用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
聊城晚报/20121018
  目前我市多数小区加压设备由房产开发商配备,交归物业管理,供水供热企业并未接手。9月11日,聊城市物价局就《聊城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九条规定:供水二次加压设备运行电费,供热换热站、加压设备运行电费、水费由供水供热单位承担,不得列入物业服务成本。该项规定落实后,可以减少物业与业主之间的纠纷,促进价格公平,但具体实施起来还有很大难度。
 
福州:物业管理新规定直指“老大难”问题
练仁福/海峡都市报/2012110
    《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的修订一直备受社会各界关注。该法规自2011年8月提交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一审以来,历经三审,数易其稿。在昨日的福州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终获得表决通过。新规为解决城市物业管理中的许多新问题提供了法律依据,也从法律上为物业企业、业主权益提供了更多保障。新规将在上报省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公布实施。
 
湘潭:物业维修资金将实施新标准 利好购房者
湘潭房产网/20121108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市物业维修资金将不再按之前的房屋总价收取,而是按房屋的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即房屋建安成本)收取。10月31日,由湘潭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起草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交存新标准》经市政府签字审批正式出台,新标准自201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湘潭调整后的物业维修资金根据房屋建安成本的5%至7%交存。其中,电梯房按7%、楼梯房按5%、别墅按7%、车库按5%交存。
 
沈阳:选物业须招标 物业费价格市场定
沈阳晚报/20121103
  昨天,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公布《关于加强住宅区物业管理的实施意见》,这为沈阳的小区物业管理、业主维权提供了依据。 新的《实施意见》规定,“要严格招投标制度。新建住宅区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成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区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一律以公开招标方式选聘。”取消政府核定和收费许可证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购买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等项保险……
 
南通:市区推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寄送制度
朱丛笑/南通网/20121026
  为了让业主知晓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归集、增值和使用情况,自10月23日起,南通市物业管理中心在分配好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增值额、制作完对账单之后,向市区范围内97个小区的业主委员会寄送2011年10月1日到2012年9月30日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这标志着市物业管理中心正式推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对账单寄送制度,计划每年寄送对账单两次。
 
邯郸:即将出台《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安永建/中国经济网/20121025
  近日,河北邯郸市消防支队针对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管理滞后的问题,全面加强地方性立法工作,制定了《邯郸市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管理办法》对物业服务企业职责做出了具体规定,明确物业服务企业主要负责人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物业管理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求将消防安全职责纳入物业服务合同;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要建立健全统一的消防安全制度……
 
【数据说话】
自贡:占用小区消防通道停车最高可罚5万
熊强 蒋旻/华西都市报/20121107
  昨日,自贡市公安局与自贡市城乡规划建设和住房保障局,联合发布《关于禁止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通告》《通告》指出,物业单位不得随意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上设置停车位,对违规占用居民小区消防车通道停放机动车辆的,公安机关消防部门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对物业管理单位或其他责任单位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整改违规行为。
 
【物管采风】
泉州:开查小区物业收费 遭乱收费可拨举报电话
曾小琴/海峡都市报/20121109
  小区物业费是否按等级收取,物业企业是否做好收费公示,停车管理收取标准是否规范……即日起至12月31日,泉州市住建局、泉州市物价局将联手,组织开展全市物业服务收费专项检查,涉及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收费行为。本月15日前,全市各物业服务小区,要开展物业服务收费项目自查工作,如实填写所有收费自查表,经查未如实填报的企业,将依法从重处罚。
 
【学习平台】
加强“隐性”知识管理,提升物业服务品质
黄晓刚/《深圳物业管理》杂志/2012年第8期
 

浅谈隐性知识管理在物业管理企业中的运用

  物业管理企业如何对隐性知识进行有效管理,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将隐性知识显性化,将员工的服务经验或管理实践通过分析和整理,经过系统化、载体化处理以转化为显性知识在企业内进行传播,可通过以下几条途径进行:
  一.搭建知识社区平台、营造经验交流氛围,促进交流
  有研究发现,员工获取的知识越来越多来自非正式的学习方式。而物业管理产品的无形性特点对产品提供者——员工个人能力和素质提出了要求。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应把握这种知识获取方式的变化趋势,搭建非正式的知识分享交流平台,积极营造交流氛围,为员工获取经验类知识创建渠道。建议依托企业内部成熟的OA办公平台“学习交流”栏来建设,员工可自由选择感兴趣的话题结合自身的特长,自由参与互动。有时一个物管项目将如何处理一个客户投诉事件或者一个好的工作创意成果在平台上展示后.其他项目管理人员也及时得到了经验知识的分享。
  需要注意的是,在引导建立知识社区平台上必发要解决几个问题:一是如何营造知识共享的文化,形成分享氛围。有的员工担心自己的经验分享后,绩效排位将受到影响,或者是员工没有意识到自己所掌握知识的价值。二是企业如何挖掘有价值的知识进行固化。
  二.发现和培养“专家”型员工,形成专家工作经验收集机制
  物业管理企业应对自身业务领域进行划分,识别出各个业务领域的“专家”型员工,形成“专家队伍”编制,每个专业领域均有1—3名员工,并且保持随时补充。这些员工在各自的专业领域具有“技能经验丰富、思维敏捷、专业技能水平强”等特质。通过定期组织开展专业内、跨专业或针对物业管理过程中遇到的某一类问题的专题研讨会,经验分享会或专项问题的处理分析会议。借助“头脑风暴”等形式将员工头脑中的经验“倒”出来,并且通过文字,视频等多种形式进行记录,分类整理。需要指出:专家工作经验收集机制主要实现基于问题的处理经验显性化。
  三.建立经验、管理案例分享制度,建设物管隐性知识库
  物业管理企业可建立积极分享工作经验、物业管理案例的机制,鼓励员工进行经验交流总结。例如,可建立起一套鼓励员工编写物业管理案例、管理工作经验的激励制度,每个物业管理项目每月必须提交至少一篇来自本项目物管实践的案例或工作经验,凡被采纳均给予提供者相应稿酬。专职部门负责对内部收集的经验案例进行甄选和分类整理,同时积极收集行业相关案例信息,汇总后作为每月的培训教材提供给各管理项目作为培训输入,同时企业的物业管理案例库、物业管理经验知识库得以不断充实新的内容。此做法可有效的将经验类知识在员工中普及。
  四.通过“传帮带”方式,建立经验知识的对口传播途径
  “传帮带”是指具备经验的员工在工作中对业务知识、技术技能、经验经历等给予亲自传授的通俗说法。它既是方式和方法,更是氛围和风气,也是一种有效的人才培养途径。就像师傅带徒弟,经验传播的对象主要是新入职员工,也可以是转岗员工等岗位实践经验不足的员工。
  笔者所在企业在对近几年批量招聘的应届大学生进行培养储备过程中,老员工的“传帮带”形式一直作为一种有效的人才培养手段得以运用。实践证明,此种方式对于经验类知识的传播是有效的。
  五.建立隐性知识固化系统
  物业管理企业在进行规范化管理过程中和制定IS09000体系各种流程时,应注重将已识别出的隐性知识的固化融入其中。如可把来自物业管理过程中总结的最佳管理实践纳入体系文件中进行标准化。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产品研发部门应结合物业管理的业务开展顺序,在不同的物业管理阶段,有不同的侧重点。如对在管项目前期介入阶段物业的工作进行系统梳理,对各个物业项目从业主、物业管理的角度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采纳情况以及项目接管后的前期介入效果进行评估,识别出不同类型物业项目前期介入的经验性知识,然后进行整理和固化。使得已经识别出的隐性知识渗透到物业管理服务产品开发、服务实施全过程中,形成永不间断的累积令人与组织的知识成为组织智慧的循环。
  六.借助网络技术、培训手段加以辅助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物业管理企业向规模化发展成为必然趋势,一些中大型物业管理企业管理项目遍布国内各地,这给企业内的知识学习、分享、交流提出了挑战:建议物业管理企业结合网络技术搭建自身的知识管理系统,如可通过“E—Learning”在线学习系统中的企业自身开发课件功能,便于分布于不同地域的员工方便汲取企业固化后签知识经验和进行分享。
  结束语
  加强隐性知识管理,形成持续快速的知识创新是企业知识管理的关键因素,也是保证物业服务品质的基础。隐性知识的共享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重点是建立和谐的知识共享文化和灵活有效的激励机制,促进经验知识在不同群体之间充分流动,最大程度节约知识获取成本,保证物业服务产品的品质化和推动服务产品创新。

【业主之声】
西安:《西安建筑装饰装修条例》禁止中午晚间有噪声装修
赵辉/西安晚报/20121108
  近日,《西安市建筑装饰装修条例》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的批准,并将于12月1日起施行。条例规定,禁止在12时至14时、20时至次日7时之间及高考、中考期间进行产生噪声、振动的建筑装饰装修作业。《条例》还规定,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实行质量保修制度。施工单位应当出具质量保修书,正常使用条件下,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二年,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最低保修期限为五年。
 
【自由论坛】
水灾后物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意见
 
  7月27日,在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物业处、物业指导中心、新闻中心的领导下,北京物业管理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组织召开“水灾后物业管理应急处置工作研讨会”。会议邀请了北京保险行业协会、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房地产法学会、物业服务企业及房山区受灾物业服务企业等各相关方代表参加,探讨水灾后物业管理方面处置工作等各项事宜。经与会各方充分论证,共同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业主车辆损失赔偿
  车辆保险
  对于投保车辆损失险的车辆,如果遭遇大暴雨受到损失,车主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但发动机进水的理赔保险目前只适用于涉水险。
  涉水险是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同车损险一样,即使投保了涉水险,车辆被水淹没后仍不可强行启动。有些保险公司会在涉水险的理赔范围中设置一个免赔条款:如果被水淹后车主还强行启动发动机而造成了损害,那么保险公司将不予赔偿。
  开发商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在建设时,地下车库排水设计或施工不当,造成使用过程中出现排水问题,造成了车辆被淹的结果,那么使用或者购买车库的业主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要求开发商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物业服务企业
  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交纳了停车费用,并拥有发票等凭证,就与其形成了有偿保管的法律关系。物业服务企业对业主负有预报天气变化、及时通知、排除险情、抢救汽车、事后补救等多项义务。如果公司各项工作都到位,车辆还是遭受了损失,对于赔偿,双方可进行协商。如果因为物业服务企业疏于防范,管理不善而造成车辆损坏,那么物业服务企业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关于具体责任方的界定需
依据实际情况,主要责任人和次要责任人可能赔偿的费用都是不同的,所以双方可先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可由第三方(如法院)出面进行界定。

  业主个人财产赔偿
  投保个人财产险的业主可依合同向保险公司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财产损失
  由于本次水灾为特大自然灾害,属于不可抗力,所以不论物业服务企业是否投保公众责任险和物业管理责任险,保险公司都不予赔偿。投保公司财产险的公司可以依合同向保险公司追偿。
  公共设施设备专项维修基金使用
  根据《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第五章第三十四条规定的六种危及房屋使用安全,需要立即对共用部分进行维修改造的紧急情况,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北京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明确规定:发生危及房屋使用安全等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对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和更新、改造的,应当按照以下规定列支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前,按照本办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的规定办理;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划转业主大会管理后,按照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的规定办理。
  物业服务企业要充分利用维修金管理办法目前开通的紧急通道,尽快对灾后住宅共用部位及共用设施设备损失情况的摸底排查,加快申请进度。
  物业服务企业处理业主维权时应注意的问题
  充分理解,理性引导
  61年一遇的特大自然灾害给业主造成财产损失,停水、停电、停气给业主带来生活上极大的不便,有些情绪也可以理解,物业服务企业应该耐心解释,引导他们依法理性维权。
  主动沟通,求得理解
  物业服务企业要加快与开发建设单位及相关供应方的协调沟通,采取有效的应急措施,认真履行服务和管理职能,坚决杜绝可能出现的由物业管理不到位给业主带来的各类损失的扩大。
  依法办事,维护权益
  业主维权,物业服务企业应予以支持,但要依法依合同办事,免得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
 
【案例选编】
业主拒交物业费被物业停电点蜡失火 一审获赔5000
 
  案例描述:
  
市民文先生是郑州市宝景花园小区的一名业主,宝景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该小区的物业管理。
  今年2月12日凌晨零点多,文先生的母亲在家中用蜡烛照明时,不慎引起失火,不少物品被烧毁。文先生于是把宝景物业告上法庭,要求宝景物业立即恢复用水用电,并赔偿损失52580元。“从2006年开始,他们家就没有按时交纳过各项费用,从2007年4月开始拖欠水电费、物业费至今。”昨天上午,郑州市管城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宝景物业负责人魏先生说。
  文先生表示,因出差等原因有时可能会晚交水电费,而不是不交。文先生说,从去年9月开始,物业公司开始对他家停水停电至今。
  法庭上,宝景物业提出反诉,要求文先生交纳拖欠的水电费、物业费3016.3元。
 
  法院判决
  “用水用电是社区居民生活的基本保障。”管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文先生和宝景物业双方已建立事实上的服务关系。
  法院认为,因对物业服务质量有意见出现拒交水电费的情况,业主、物业双方都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宝景物业在物业服务协议中没有约定有权停水停电的情况下,擅自对文先生停水停电,影响业主的正常生活,实属不当。“
  文先生家人用蜡烛照明发生火灾,文先生方应负主要责任;物业公司擅自停电行为可认定为引发火灾的间接诱因,因此应当给予一定赔偿。”
  法庭当庭判决,宝景物业3日内恢复文先生家用水用电,并酌情赔偿文先生家经济损失5000元。而宝景物业提出的反诉要求,不是法庭昨天开庭审理的内容,宝景物业可另行起诉。宝景物业表示不服一审判决,准备上诉。
 
  律师说法:
  《物业管理条例》第67条规定,业主违反物业合同规定、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法院起诉。”郑州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高级律师张勇赛说,《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第27条规定,业主超过30天不交电费的,供电企业可以按规定的程序停电。
  张勇赛说,本案中,物业公司从电业局买来电,然后向业主收取电费。当业主不按时交纳费用时,物业公司无权也不应该断水、断电。
  另据了解,2005年中消协就把“物业公司将物业管理费、水电费捆绑收取,对拒绝交费的住户,物业有权停水、停电”这一物业管理规定评价为“霸王条款”。
    

阅读: 12605 次     2012/10/29 9: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