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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出新规 小区治安出状况物业公司要担责


赵婷婷/宁夏新闻网/20121111



  11月10日,记者从银川市住房保障局了解到,为规范住宅小区治安管理,确保业主人身、财产安全,银川市出台了《规范化住宅小区物业公司治安责任追究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此办法出台的背景是,目前银川市各物业公司在对小区实施管理时,遵守的是《银川市物业管理条例》。但在该《条例》中,未对小区治安管理提出明确规范及要求。部分小区因治安管理人员失职或渎职,发生入室盗窃、抢劫案件时,业主由于缺少法律依据,难以追究物业公司相关责任。

  此次出台的《办法》只适用于签订了规范化物业合同、实行“封闭式”管理、电子监控设备齐全、达到二级以上物业服务标准,由取得资质的物业公司承担物业服务管理的住宅小区。《办法》规定,物业公司应对小区实施“封闭式”管理,对进出住宅小区的外来人员、进出车辆询问登记,禁止闲杂人员进入。物业应定期进行安全巡视,并按规定保存相关监控记录。对出租房进行调查登记,并将相关情况通报属地公安派出所。住宅小区发生治安和涉嫌刑事案件时,物业公司应保护现场,并报告公安机关。

  银川市住房保障局将在每年7月10日、1月10日前,对上半年、上年度全市各住宅小区发生的治安案件情况进行通报。对负有责任的物业公司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明确整改时限和整改要求,责令限期整改。对逾期不整改或者整改不到位的物业公司,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小区一年内发生治安案件数量高于全市住宅小区平均发案率的物业公司,将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该物业公司及有关人员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取消该住宅小区下一届评选“示范小区”资格。一年内该物业公司不得申请核定或晋升资质等级,不得参与新物业项目招投标活动。因物业公司挪用专项维修资金,造成住宅小区维修、更新、改造不及时,导致发生治安案件的,将依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由颁发资质证书的部门吊销资质证书。业主与物业公司签订合同,对业主私人财产保管有约定的,发生治安案件后,经司法机关裁定物业公司负有服务管理责任的,物业公司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该办法自12月1日起施行。 

阅读: 6751 次     2012/11/11 23:4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