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连锁

2010/1/12 14:52:00   (浏览次数:7960)
           

词条注释

物业管理连锁是指在核心组织(物业管理公司总部)的指导下,通过集团化、集约化、规范化、全方位、多内容、多层次的经营,实现规模效益的经济组织形式。

  物业管理连锁的特点:物业连锁可以在同档的次物业连锁,也可在不同档次的物业连锁;物业连锁可使用统一的商标,由同一物业管理公司管理,也可不使用统一商标而由同一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物业连锁管理的内容涉及到项目评估、市场研究、投资顾问、项目审定、项目建议、项目实施、工程督导、市场推广、营销策划、租赁管理及人员招聘、人员训练 组织制度、运行实务、应诉管理、租户管理和设备、设施的维护与保养……等诸多层面;物业管理连锁还有其独特的延续性、稳定性,从项目建议、项目开发、项目实施、项目督导、项目验收、收楼入伙到市场推广、营销策划、租赁服务、维护保养及项目重新定位、项目再定位、项目再定位实施(改造工程、扩建工程、增建工程),需要专业的物业管理公司提供全方位、多内容的服务与管理,以保持物业管理的延续性和稳定性。

物业连锁经营是产业化的必然结果

  1产业化的逻辑进程是:新技术革命→社会分工的演变→劳动方式改变→产业组织形式变革→组织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创新;

  2产业化使经济结构发生变化,从以产品经济为主转向以服务经济为主;

  3产业化使投资格局发生变化,正是房地产业中投资量的扩张促进了房地业的增长,而增长又反过来引起对服务行业的需求;

  4产业化使生产组织形式、管理模式、企业制度发生重大变化,使新的产业群向集团化、垄断化、系列化方向发展;

  5产业化促进了社会分工的演变,使新的产业按分工的需求出现了专门从事项目投资开发的发展商;专门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的中介商;专门承揽项目建设的承建商;专门从事房地产评估咨询业务的咨询公司;专门从事物业管理的物业管理公司。当然,还有从事某一专业的专业公司如保洁公司、保安公司、餐饮公司、专业维修公司等。

  6产业化使产权关系进一步清晰,通过所有权、使用权、经营权、管理权的分离使物业所有者和物业管理者之间通过契约关系实现对某一物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发展商关心的是投资的及时回收及较高的投资回报率,物业管理公司受发展商或业主之托实现物业的价值和价值增值。

注释人: 32666063    提交时间:2010/1/12 14:51: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