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

2009/8/4 17:15:00   (浏览次数:8120)
           

词条注释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具备以下主要内容:
    1.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基本情况中,要描述物业类型、位置面积等情况,界定物业管理区域。
    2.委托服务事项
    委托服务事项即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的服务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
    (1)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外墙面、承重墙体结构、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等。
    (2)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线、中央空调、高压水泵房、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等。
    (3)市政共用设施和附属建筑物、构筑物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沟渠、池、井、停车场等。
    (4)公用绿地、花木、建筑小品等的养护与管理。
    (5)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商业网点、文化体育娱乐场所等。
    (6)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楼道、通道、电梯间、走廊、小区内道路、公共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等。
    (7)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包括停车场管理和车辆进出管理。通常情况下,物业区域内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区域的公共场地停放车辆,停放人应与乙方签订专项合同。
    (8)维护公共秩序、小区安全,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执勤等。
    (9)物业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包括房屋装修的安全、垃圾处理等管理工作。
    (10)专项维修基金的代管服务。
    (11)物业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2)其他委托事项。
    3.双方的权利义务
    合同双方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权利义务约定的越明晰,合同的履行就越简单,发生纠纷的概率也要小很多。
    4.物业服务要求和标准
    服务质量是对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在质量上的具体要求。目前国家正在推行物业管理服务标准,当事人可以参照服务标准来约定服务质量,根据服务质量来约定相应的服务费用。
    5.物业服务费用和维修费用
    服务费用是业主为获取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而支付的费用,包括管理、房屋设备运行、保安、日常维修以及提供物业服务的其他公共性服务收费。支付物业服务费用是业主的主要义务。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物业服务费用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的收取方式,有包干制和酬金制两种形式。
    物业交付业主前,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物业交付业主后,由业主承担。
    6.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
    目前,专项维修基金主要是针对住宅物业而言的。专项维修基金对于保证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对于物业的保值增值,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对于一个物业管理区域而言,专项维修基金总量是一个不小的金额。从产权上讲,专项维修基金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业主所有,在实践上,专项维修基金大都由物业管理企业代管。为了发挥维修基金的作用,需要当事人在国家规定的基础上,对专项维修基金的管理和使用规则、程序等作出具体约定。
    7.物业管理用房
    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是物业管理企业开展物业服务活动的前提条件。当事人需按照《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在合同中对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用途、产权等相关问题予以细化。
    8.物业经营管理
    对于经营性物业,以及居住物业中的经营性房屋或设施,如商业铺面、停车场等,合同双方要明确委托服务的绩效考核标准、收费标准等。
    9.委托服务期限
    物业服务合同属于在较长期限内履行的合同,当事人需要对合同的期限进行约定。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条款应当尽量明确、具体,或者明确规定计算期限的方法。
    10.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是指物业服务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不履行合同,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违约责任是促使当事人履行合同义务,使守约人免受或少受损失的法律措施,也是保证物业服务合同履行的主要条款,对当事人的利益关系重大,应当予以明确。
    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对违约责任的规定比较详细,但是法律的规定比较原则,难以面面俱到;物业服务合同具有其特殊性,为了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特殊需要,当事人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原则和自身的情况,对违约责任作出具体的约定。例如,约定违约损害的计算方法、赔偿范围等。
    此外,物业服务合同一般还应载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区域的范围、合同终止和解除的约定、解决合同争议的方法以及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等内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与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类似,包括物业基本情况描述与物业服务范围界定、服务内容与质量、服务费用及其计费方式、物业经营与管理、物业的承接验收、物业使用与维护、专项维修资金、违约责任和其他事项。

注释人: wjbao    提交时间:2009/8/4 17:15: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