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检查法

2009/11/18 11:17:00   (浏览次数:8845)
           

词条注释

监督检查法就是由上而下,对管理的各个岗位、各个环节进行质量监督与检查,并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纠正措施。监督检查是所有物业管理公司最大量采用的一种控制方法。实践证明,物业管理没有监督是不行的,检查与不检查是大不一样的。物业管理的大多数岗位是劳务型的,是由人直接操作的。人既有奋斗向上的一面,又有惰性的一面。克服人的惰性既要靠教育和激励,也要靠严格的制度约束,监督和检查就是这种约束的有效手段。我们曾经做过这样的实验:选定20个管理处,由公司组织力量对夜间11点以后各岗位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检查发现的问题第二天就发出通报。开始检查时发现的问题比较多,以后逐步减少,三个月以后比开始时平均发现问题减少了80%

其实几乎所有的企业都不同程度地堆下属工作采用监督检查的办法。问题在于,我们必须采取经常性的。制度性的监督检查法,公司可以往管理处派出监督员,可以把工作检查作为企业运行中的一个纽带,一条生命线,建立一套完整的检查机制:


按检查周期分,有日检查,周检查、月检查、季度检查、突击检查等。日检查是必须天天进行的基础,如环境保洁、车辆停放等;周、月、季检查是根据需要可以相对间隔一段时间的基础,如某些设备点检等。检查的周期哪些长,哪些短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订。


按检查等级分,有班组检查、部门检查、管理处检查、因为所有工作的基础在班组,只有班组检查搞好了,其他的基础才有意义。


按检查手段分,有人工检查、利用技术手段检查。其中人工检查是大多数,是基础。某些项目,如保安的自动巡更仪,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将保安巡逻到位的情况进行自动记录,管理者可通过电脑检查保安人员是否尽职尽责。利用自动监控摄像设备,可以检测部分岗位的工作状况。


按检查内容分,有抽样检查和全面检查。全面检查耗时较多,一般间隔时间长一些进行一次。


按检查者身份分,有内部检查和外部检查。内部检查是公司内部人员组织进行的检查,外部检查是外聘质检员检查,其中包括行业与主管部门组织的检查。


检查也要讲质量,不能流于形式。实践中某些检查由于次数多了,检查人员常常出现疲塌,被检查者常常设法应付。这些都必须想办法进行解决。检查发现的问题必须进行反馈,通知并责成被检查单位负责人采取措施解决,解决后的情况进行再坚持,形成一个“检查——反馈——改进——再检查——再改进”的循环往复的封闭圆环。这样管理质量的控制就真正形成了。

注释人: 32666063    提交时间:2009/11/18 11:16: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