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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170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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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170期/20110707 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清远:新物业服务收费细则7月1日起执行 
  ——顺德:住宅物管费最高3元/㎡·月
【行业要闻】 ——北京:两情况酬金制物业免征营业税
  ——江苏:物业催款时停水电气造成业主损失要担责
  ——广西:"广西物业管理条例"意见稿 满足业主前车位不外租
  ——武汉:消防设施不齐全业主遭火灾 物业公司要负责
  ——长沙:三成物业公司酝酿提价 需半数业主同意
  ——深圳:业主共有公共场所也须登记
  ——东莞:8月1日起物管企业申报资质须为员工买社保
  ——深圳:业主可电子投票参与小区物管
【数据说话】 ——北京:46小区未及时公示物业费上黑榜
【物管采风】 ——深圳:首部绿色物业技术规程出台
【学习平台】 ——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
【业主之声】 ——北京:全国首家业主大会“独立”获批
【自由论坛】 ——物业节能始于前期介入
【案例选编】 ——保安帮业主放烟花导致伤残 法院判业主承担赔偿
【法规动态】
清远:新物业服务收费细则7月1日起执行
《南方日报》/20110610
  业主装修房屋,物管企业可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保证金,可收取装修工人出入证押金……由清远市物价局、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下发的《清远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清市价[2011]43号),将于7月1日起正式执行。和清市价[2005]25号文件相比,此次出台的新细则对物业管理服务收费做出了更加详细、规范的说明:物管须为业主免费提供每户不少于3张出入证;未交付房屋物业费由建设单位缴纳……
 
顺德:住宅物管费最高3元/㎡·月
伦少斌 何素文/《广州日报》/20110630
  早晚定时每层收垃圾0.32元,小区四季有花0.16元,保安每2小时巡逻1次0.7元,物管“照单点菜”提供服务,居民对照菜单监督付费。昨日,顺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正式向媒体通报,《顺德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关于印发顺德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参考标准的通知》已制订公布,并于今年8月1日起实施:创新--根据物业的性质特点分别实行价格管理;物管费--每月每平方最高3元;装修--保证金不得超2000元……
 
【行业要闻】
北京:两情况酬金制物业免征营业税
翟烜/《京华时报》/20110623
  近日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发布《关于酬金制物业管理服务有关营业税政策问题的公告》。《公告》规定,对于以酬金制开展物业项目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代管物业服务资金免征营业税有两种行为:一是对物业服务企业开设独立账户专项存放为业主委员会代管资金的行为;二是业主委员会直接与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签订合同,且该提供劳务的单位或个人直接为业主委员会开具结算发票,对物业服务企业从代管资金账户代付劳务价款的行为。
 
江苏:物业催款时停水电气造成业主损失要担责
《泰州晚报》/20110702
  6月30日,江苏省高院向媒体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进民生案件审判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法院妥善处理好包括住房、劳动争议、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纠纷、医患纠纷等12类民生案件。《意见》规定,物业和业主均应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任何一方违反约定,都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特别指出,如果物业服务企业以停水、停电、停气的“野蛮”方式来催缴业主拖欠的物业费,给业主造成损失的,物业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广西:"广西物业管理条例"意见稿 满足业主前车位不外租
廖海生/《当代生活报》/20110629
  小区会所被改变用途,业主与物业因停车收费问题起争执,物业管理账目不明,小区有人乱搭乱盖没人管……昨日,记者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获悉,《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业管理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已经公布,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条例》亮点:业主大会成立门槛降低;业主共同决定事项大为增加;业委会任期增加到3年;车位数少于房屋套数时不得将车位外售……
 
武汉:消防设施不齐全业主遭火灾 物业公司要负责
司琪 田景超/汉网/20110630

  6月30日上午,武汉市房管局与公安消防局联合在东湖高新开发区召开武汉市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现场会。建设现场会对物业消防工作有了新标准:明确物业消防安全责任制,《标准》规定,物业公司法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所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管理项目的消防安全总责任人。此外,还需配备一名专(兼)职物业经理为消防安全管理人,需取得“消防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上任,每月应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也须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考核取得证书。

 
长沙:三成物业公司酝酿提价 需半数业主同意
王文/《三湘都市报》/20110701
  “物业公司想涨价不是一两天的事了。”长沙市住建委物管处处长刘凯介绍,从2007年《劳动合同法》开始,物业公司除了支付员工基本工资以外,还要为员工购买三险一金,物管费涨声四起。例如,2005年之前的保安工资800元/月,现在基本达到2000元/月。长沙市物业管理协会有关负责人表示,物管公司拟上调管理费,需根据经营状况核算之后公告小区业主,并征得业主大会同意后,将涨价方案上报至相关部门备案。
 
深圳:业主共有公共场所也须登记
张玮/《南方日报》/20110705
  “申请登记的房地产存在违法加建、扩建、改建等,且规划土地监察机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当事人拒不履行的,将不予登记产权!”昨日,深圳市法制办公布了由市规划国土委起草的《深圳经济特区房地产登记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并公开征集市民意见。此外,条例修订草案还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对建筑区划内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房屋一并申请登记,登记机构在登记簿上予以记载,不颁发房地产证。
 
东莞:8月1日起物管企业申报资质须为员工买社保
黄观平/《东莞日报》/20110705
  东莞市房管局昨日下发的《关于加强物业服务、房地产经纪机构从业人员管理的通知》中获悉的。根据《通知》从2011年8月1日起,全市的物管服务企业办理资质申报、资质升级、资质续期,房地产经纪机构办理机构备案、证书年审、证书续期等业务时,申报材料中须增加由社保部门出具的本机构为物管服务企业资质管理或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所要求的有关人员统一购买社保的清单,不能提供的,视为材料不齐全不予受理。
 
深圳:业主可电子投票参与小区物管
窦延文/《深圳特区报》/20110616
  今后深圳各小区的业主可通过电子投票方式参与小区物业管理。市住房和建设局前日在其官方网站发布《深圳市业主采用电子信息技术方式投票规则(征求意见稿)》,深圳小区业主可利用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提供的信息管理系统电子投票子系统进行电子投票。为解决困扰物业管理行业多年的业主大会投票难问题,出台了这《意见稿》,目的是方便我市业主快捷、有效地行使物业管理投票权,规范采用电子信息技术方式投票行为。
 
【数据说话】
北京:46小区未及时公示物业费上黑榜
齐琳/《北京商报》/20110614
  尽管物业费收支公示已经强制执行超过两个月,但仍有近一成的社区未按规定进行公示,为此在近日北京市住建委进行的专项检查中,共检查住宅物业项目2649个,发现未按规定公示的项目220个,占检查项目总数的9%。其中未按时公示上一季度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情况、物业项目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项目收支预算的46个,其所属物业公司及项目负责人被给予了信用扣分;公示内容不规范的174个,占检查项目总数的7%。
 
【物管采风】
深圳:首部绿色物业技术规程出台
李秀瑜/《深圳商报》/20110622
  昨日在第六届深圳物业管理周开幕式上,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发布了《深圳市绿色物业管理导则(试行)》,这是我国物业管理行业首部以绿色物业管理为主题的技术规程。《导则》明确了绿色物业管理基本架构、绿色物业管理制度要点、绿色物业管理技术要点以及绿色物业管理的创新发展和应用示范项目等。本届物业管理周将进一步推动深圳″迎大运、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物业管理行业服务质量提升行动深入开展。
 
【学习平台】
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
陈伟/《中国物业管理》/2010年第4期

  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应当建立在对客户需求准确把握的基础上,从解决专业难点入手,充分运用专业方法,逐步形成专业优势,并通过提供难以替代的物业服务产品得以最终体现。从上世纪九汁年代中期开始,我们一直致力于物业管理外部生存环境的改善和内部竞争秩序的优化,成就斐然,至今突破2000亿元的产值和60%的覆盖率便是明证。但是,如果因此认为,只要继续从制度层面加以扶持和规范,物业管理行业就可以实现长治久安,可能又过于天真乐观。
  2007年《物权法》出台,面对区分所有建筑物三种管理模式的制度设计,业内曾经发出“狼来了”的惊呼和警示,可是三年后的今天,业主自行管理和其他管理人管理并未形成气候,似乎证明那不过是一场虚惊,物业管理行业也因此更添一份自信和豪迈。然而,所有这一切并不能成为我们停止思考的理由,无论从百尺竿头还是从居安思危的角度,我们都有必要认真探讨行业存续和兴衰的内在逻辑,于是便有了这样的追问:物业管理的生存和发展,除了依靠外部制度的庇护,是否更需要内在专业的支撑?
  其实,对物业管理的专业偏见与生俱来并如影随形,以至于物业管理师制度建立六年之后,有些部门仍然质疑物业管理行业实施执业资格制度的必要性,物业管理师资格考试工作也由于种种原因至今未能启动。同样,物业管理劳动力的高投入和附加值的低产出也时常成为人们诟病和攻击物业管理缺乏专业内涵的理由,根据2007年北京市劳动保障部门统计的数据,以每投入1元钱的工资可产出的营业收入计算,房地产业和物业管理属于同一产业链,房地产业的投入产出比为1:141.46,而物业管理业仅为1:6.04,两者相差竟达到24倍之巨。同类事例枚不胜举,无不提醒着我们,物业管理行业在为社会做出重大贡献的同时,并未取得与其相称的专业地位,长此以往,势必有损于行业的专业形象,削弱行业的综合竞争能力,影响行业的可持续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说,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问题,事关行业的生存之本与发展之道。
  笔者以为,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应当建立在对客户需求准确把握的基础上,从解决专业难点入手,充分运用专业方法,逐步形成专业优势,并通过提供难以替代的物业服务产品得以最终体现。本文希望站在竞争性服务市场的角度,观察和梳理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挖掘物业管理行业有别于其他服务行业的独特优势,重塑物业管理行业的核心竞争力。
  专业价值之—:物业设施管理
  物业管理,顾名思义,是以物业作为管理服务的对象和内容的。尽管与传统物业管理相比,现代物业管理的内涵和外延已大大超出了建筑物维修、养护和管理的范畴,但这依然不能动摇物业设施管理服务的核心价值地位。物业管理行业所有的业务发展和商业扩张,都是以物业设施为载体或者以物业设施为纽带的,离开物业设施管理这一基础性服务,任何物业管理服务的创新都无异于空中楼阁。因此,物业设施管理是物业管理行业固本守正的根基,是物业管理专业价值的基本定位。
  从业主的角度,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物业设施的目标在于物业使用功能的最大化和物业价值贬损的最小化。为满足客户的需求,通常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具备以下四个方面的专业能力:一是保证建筑物及其设施的安全使用;二是保证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三是延长建筑物及其设施的使用寿命;四是节省建筑物及其设施的使用成本。在物业设施管理的实务中,物业服务企业的专业价值不仅体现在前期物业管理阶段代理业主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和验收;也体现在日常维修养护过程中选聘合格的服务提供商,监督检查维修养护工作以及对外包合同履行效果的专业评价;还体现在根据建筑物设施设备运行状况和生命周期,适时制定科学的保养、维修、改造和更新计划,以节省资源消耗和延长使用年限。
  值得注意的是,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业呈现出两个显著的变化特征,也给物业设施管理带来新的专业难点:一是物业硬件的复杂化和物业设备的智能化,近几十年来建筑高度和体量的发展速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高层超高层建筑中所包含的硬件设施的复杂性也远远超过川门的想象。同时,物业设备的智能化程度不断提升,计算机信息、自动控制、电子通讯、环保节能等技术设备在楼字建筑中得以广泛应用;二是物业类型的多样化和物业功能的多元化,随着工业物业、办公物业、商业物业、文化休闲物业、公共交通物业的不断涌现,传统的以居住物业为主体的物业类型正呈现多样化的趋势。随着生产方式的改变和金融工具的创新,物业功能已突破生活资料的局限,不断向生产资料和投资产品领域扩展。面对以上变化,如何迅速提升物业设施管理的技术含量和专业能力,以适应物业硬件设备复杂化和智能化的要求?如何根据物业的不同属性提供专业化的物业设施管理服务,以满足不同类型物业多元化的功能需求,对物业管理行业来讲,是一个巨大的商机,更是一个严峻的考验。
  专业价值之二:物业资产管理
  物业除了有形物质的物理属性之外,还具有无形权益的资产属性,物业的不动产属性是物业资产管理的内在功因,与物业设施管理侧重于物业使用价值和消费功能的保障不同,物业资产管理更关注物业的商业价值和交换功能的实现。物业设施管理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况下,业主通常仅委托物业服务企业对其物业共有部分(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实施管理服务,而物业资产管理一般情况下包含物业专有部分甚至建筑物的整体委托。在目前发展阶段,如果说物业设施管理是所有物业服务企业都必须完成的“规定动作”的话,那么物业资产管理则是少数物业服务企业的“自选动作”,其市场主要面向具有较高商业价值的收益型物业。
  从业主的角度,之所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经营其物业资产,主要出于商业价值最大化和财产风险最小化的两个基本动机,而物业服务企业在满足业主这两个基本动机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天然优势。一方面,物业服务企业掌握物业管理区域及其周边物业供求信息,而且在向业主提供物业管理服务过程中建立起基本的企业信用,信息和信用的结合,有利于构建业主对物业服务企业基本的商业信任;另一方面,业主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经营管理物业,不仅手续程序便捷,而且成本费用便宜,便捷与便宜的结合,有利于物业服务企业给业主带来优惠的商业便利。以商业信任和商业便利为基础,物业服务企业开展物业资产管理的专业优势是显而易见的。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物业资产管理已经先行一步,主要业务内容涉及不动产策划和顾问,房地产经纪和投资、企业不动产管理以及房地产金融等方面,其本质特征是物业服务企业利用专业技能为客户不动产创造利润,客户向企业支付报酬,物业服务企业通过为客户创造不动产价值实现自身的商业价值。值得借鉴的是,与传统的不动产理财不同,荷兰Intech公司、美国Service Master公司等从事的企业不动产经营管理是一种更高形式的物业资产管理,它们已经摆脱了传统的固定酬金赢利模式,实现了与客户共担风险共享收益的产业转型。
  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社会经济的发展,物业呈现出两个显著的变化特征,也给物业设施管理带来新的专业难点:一是物业硬件的复杂化和物业设备的智能化,近几十年来建筑高度和体量的发展速度超过了以往任何时代,高层超高层建筑中所包含的硬件设施的复杂性也远远超过人们的想象。
  与发达国家和地区相比,国内的物业资产管理目前尚处于起步阶段,虽有一批先锋物业服务企业在商业地产策划、不动产营销顾问以及收益型物业经营等领域进行了有益的探索,但由于受到观念、人才、资金和信用等方面条件的约束,业内对物业资产管理的认识大多停留在利用物业资源开展多种经营的层面,物业资产管理的专业价值依然有待于进一步评估、发掘和提升。
  专业价值之三:客服关系管理
  客户关系管理是所有行业的商事主体都必需面对的营销问题,探讨物业管理行业的客户关系管理的独特性,应当把握行业的以下特点:从产品特征看,有别于提供有形商品的行业,物业管理行业提供的产品是无形的服务;从服务模式看,有别于采用“一对一”服务模式的服务行业,在建筑物区分所有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行业提供的是“一对众”的准公共服务;从客户特征看,有别于合约客户和服务对象一体化的服务行业,物业管理行业的合约客户和服务对象多数情况下并不一致,即使在单一业主的情况下,物业管理行业仍然存在合约客户和受益客户的分离以及目标客户和终端客户的分离。
为了准确把握群体客户的真实需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客户沟通机制,善于透过纷繁复杂的信息和表象,正确识别共性需求和个别需求,有效需求和无效需求,主要需求和次要需求,基本需求和潜在需求。
  以上行业特点,必然使得物业管理行业的客户关系管理有别于其他行业,在以区分所有建筑物为主要对象的现代物业管理背景之下,物权关系的复杂性和客户需求的多样化,决定了物业服务客户关系管理的专业难点在于:在不同客户的不同需求偏好下,如何最大限度地满足多数客户对公共性服务的共性需求,以实现客户满意度和客户忠诚度的最大化。对上述专业难点的克服和解决,正是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之所在。
  为了准确把握群体客户的真实需求,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起科学有效的客户沟通机制,善于透过纷繁复杂的信息和表象,正确识别共性需求和个别需求,有效需求和无效需求,主要需求和次要需求,基本需求和潜在需求;物业服务企业在把握客户共性、基本和有效需求的基础上设计出能够集中反映客户共同意志的物业服务产品,引导客户的合理需求,挖掘客户的潜在需求,兼顾客户的个性需求。
  为了实现多数客户的最大满意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让细节成为规范,着力开展体现公共性服务特色的制度建设,真正做到标准化和个性化服务结合,预防性和应急性服务并重,切实提高物业服务品质;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让规范成为习惯,着力加强以专业素质为核心的员工队伍建设,通过提高员工素质以提升服务品质,通过提高员工满意以实现客户满意。为了消除少数不满意客户的不良影响,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客户长期性、稳定性和互动性的特点,建立快速有效的客户关系危机处理机制,未雨绸缪,消除客户不满于萌芽,及时防止客户不满情绪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传导和放大;物业服务企业还应当根据物业服务的无形性、同步性和不可储存性的特点,建立阳光透明的住户报告机制,防微杜渐,消除客户误解于初始,尽量利用沟通手段取得客户对物业服务产品差异性和不稳定性的谅解和包容。
  客户个体认识的偏差,是目前物业服务的客户关系管理面临的一个难题。一方面,由于财产权观念尚未深入人心,许多业主缺乏对物业资产保值增值的自发需求,抱着被动接受物业管理的心态,业主缺少主动参与物业管理的热情,自然不利于客户满意度的提高;另一方面,由于公众对物业服务产品的特殊性认识不够,在未充分考量客户满意的相对性、动态性、综合性和主观性的前提下,简单套用一般营销理论分析评价物业管理的客户满意状况,显然容易产生不切实际的满意苛求。
  业主团体发育的滞后,是物业服务客户关系管理面临的另一个难题。一方面,由于业主大会成立数量相对较少,大多数没有业主组织的物业管理区域,物业服务企业只能依靠自身的资源和能力直接与业主个体进行交流沟通,在多数业主对物业服务标准、价格和质量不甚了解的情况下,业主个体的真实意思不能被完整表达,物业服务企业难以全面透彻发现业主的真实需求;另一方面,由于业主委员会运作不够规范,个别业主委员会滥用权利,使得业主真实意思表达失真,甚至存在舆论误导和负面宣传,人为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客户关系管理的难度。物业管理行业必须正视现实中的困难和障碍,才能不断创新,建立独具特色的客户关系管理模式,充分体现物业管理行业的专业价值。
  专业价值之四:客户行为管理
  物业管理产品的准公共性,决定了不同的客户对物业服务具有不同的理解和不同的偏好,出于人类自利的本性,个别(或者少数)客户的需求和偏好可能与多数客户共性需求产生;中突。为了维护全体客户的共同利益,根据公共选择的强制性原理,就必须约束和限制个别(或者少数)客户的个性需求和偏好,制止客户中少数“害群之马”的败德行为,而物业服务企业经过业主团体或者大多数业主的合法授权,就充任了业主共同利益捍卫者的角色。在这种情况下,管理成为物业服务的一个特殊而必备的手段,物业服务是顺从性和强制性的统一,作为业主利益;中突的管理者,物业服务企业为了实现物业服务的目标,必须对客户行为进行统一规范和限制,客户行为管理也因此成为物业管理的又一个专业价值。
  物业服务的客户行为管理,首先是限制和制止业主不当行使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行为。经业主的有效授权,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制止业主在行使专有部分所有权时妨碍物业安全、影响物业使用功能以及破坏物业外观的行为,应当限制业主擅自占有、收益和处分物业共有部分的行为,应当制止业主任意弃置垃圾、侵占通道、排放大气污染物、施行噪声和违章搭建等行为,在限制和制止无效的情况下,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也可以经业主团体或者大多数业主授权代表全体业主向侵权者提起诉讼。
  物业服务的客户行为管理,其次是引导和培养业主遵守居住规则和公共道德。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发挥专业优势,协助业主制定管理规约,并在实践中指导督促业主遵守执行,应当通过社区文化建设等多种形式和手段,教育业主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宣传和示范维护公共道德的模范,营造爱护业主共同家园的社区氛围。
  开展客户行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必须正视客户公共意识普遍淡漠的客观现实。一方面,由于公共权利意识的缺失,客户普遍关注物业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忽视共有部分的权益和价值,对业主侵犯公共利益的行为习惯于视而不见,客户内部无法建立有效自我监督机制,物业服务企业承担了规范业主行为的全部压力;另一方面,由于公共义务意识的淡漠,客户过度和不当使用物业共用部分的行为屡禁不止,加大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成本,利用物业服务的非竞争和非排他特性“搭便车”,拒绝履行交纳物业服务费义务的情况屡见不鲜,减少了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资源。
  开展客户行为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处理好管理和服务的关系。在客户将物业服务企业定位为服务提供者,而物业服务企业又必须采取管理手段实现服务目标的矛盾之下,物业服务企业既要摆正位置,又要有所作为,就必须提高服务技巧和管理艺术,切实做到“在服务中实现管理,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和谐地处理好管理与服务之间的辩证关系。
  专业创造价值。以物业设施管理为基础,以物业资产管理为方向,以客户关系管理为目标,以客户行为管理为手段,四大专业价值构筑的物业管理核心竞争力,是物业管理行业在竞争性服务市场中立于不败之地的四根支柱。
  根据以上分析,我们可以看出:物业管理专业价值是客户需求和企业能力的高度统一,客户需求是动因,企业能力是保障;物业管理专业价值是客户价值和企业价值的高度统一,客户价值是主导,企业价值是派生。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通过专业教育和专业培训可以内化为专业人员的专业素质;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通过客户认可和客户忠诚可以外化为服务市场的专业优势。
  物业管理行业的快速发展掩盖了许多深层次的问题,行业的专业地位和价值评判便是其中之—。在全社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大潮之下,面对企业数量不断增长和平均利润率不断下降的行业生存环境,物业管理行业同样需要调整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模式,探索专业化的发展道路,而挖掘和提升物业管理的专业价值,正是改善物业管理商业模式,重塑物业管理竞争优势的奠基之举。

 
【业主之声】
北京:全国首家业主大会“独立”获批
《京华时报》/20110617
  昨天上午,怀柔区于家园一区的业主大会,成为全国首个取得独立民事主体资格的业主大会。此次业主大会正式实施登记后,业主大会可以自行开展与物业共用部分相关的管理活动,如经营物业共用部分并获得收益,聘请物业服务企业或其他人实施管理等。同时,还可以开立业主大会账户,自行对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续筹、管理和使用等事项进行决定。
 
【自由论坛】
物业节能始于前期介入
崔培刚/《中国物业管理》/20100703
  国务院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到要以工业、交通、建筑为重点,大力推进节能,提高能源效率。作为管理庞大不动产的物业管理行业,有条件、有责任为推动节能减排和低碳经济发挥作用。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更要认真贯彻中物协1号文件提出的“高度重视节能减排工作,为低碳经济的发展作出贡献”。
  在节能减排工作中,设备的运行管理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如何使设备科学、经济、有效地运行,维护好业主利益而真正使设备做到保值增值,一直是摆在每个设备管理者面前的主要课题,以公司所管理的大连中银大厦为例,在项目的开发建设阶段就提前介入,从建筑物设计、施工及对材料、设施设备的选择上就节能减排提出合理化建议,得到了业主的认可。
  前期施工现场跟进
  尽管业主没有要求公司做施工监理工作,但在大厦装修改造伊始,工程部就安排专业人员进入施工现场,运用我们的专业知识、管理经验,积极为业主提供合理化建议,参与重要设备的调试验收工作,掌握第一手资料,协助业主进行相关项目施工的验收及后期整改监督等,既帮助业主监督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又了解各系统隐蔽工程的情况,为日后的管理运行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中协助业主考察、选型的直饮水系统及空调VAV系统使用功能、效果都得到了业主认可。
  在前期的施工跟进中,公司就对所有设备逐个建档,收集各相关的图纸、说明等,重要设备建立了登记卡,截止到目前为止共建立卡片 160多张,详细记录了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生产厂商、出厂时间等内容。日常设备管理以设备卡片、台帐为基础,通过卡片可以明确设备的运行时间,维修、保养情况,为日常维修快捷、及时提供保障。
  突出重点落实到位
  制度不断完善
  随着物业管理行业的不断发展,通过 IS09001认证的企业越来越多,企业内部的各项管理制度都是非常健全的,然而在执行过程中往往会因为制度是否完全符合公司的实际、实际的运用中是否认真落实等而最终导致结果的不尽相同,没有达到预期效果。我们在制定制度、规范和流程时不是简单的照搬总公司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内容,而是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反复研究、推敲,然后试运行,许多制度、规范和流程在实际运行中不断修改、完善。如报修流程就是经过多次实践,包括与业主磨合逐步完善的,而巡视制度及内容也是经过了几次修改,从分专业独立到专业整合再到分重点、分主次、分时段巡视等,既节省了人力资源,又抓住了重点,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加强日常巡视
  设备按月、季、年度定期保养和日常巡视管理是公司的工作重点,重点中还有主次之分,根据工作的重要性进行分类管理。科学保养是设备安全、经济运行的有效保障,以预防为主,坚持日常保养与科学维护相结合在日常的维护保养中坚持做到“三好、四会、五定”。
  “三好”即对设备用好、修好、管理好;
  “四会”既是对设备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五定”即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通风、检修时做到定人、定点、定时、定质和定责。
  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科学保养计划、完备的应急预案,做到责任到岗、任务到人,运用绩效考核机制,确保了大厦主要系统设备100%完好运行,消防设备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的系统测试,使每年消防检测各系统合格率都达到了100%,消防检测站认定大连中银大厦的消防设备运徽大连是首屈一指的。
  设备改造创新
  业主将大厦设备改造创新的任务交给大连分公司,作为一个专业的物业服务公司,不仅要科学使用好现有设备,也需要充分发挥设备潜力,为解决存在问题,工程部对现有设备进行了多项整改工作。冬季干燥是东北普遍存在的问题,对此业主反应比较强烈,原楼层新风机没有加湿功能,无法增加加湿段,在现有设备的基础上,我们进行多次测试,利用空调冷凝水为楼层加湿,使楼层湿度增加15%左右,达到了良好的效果。卫生间TOTO压水阀由于其反水弹簧压力不够,延时时间太长,浪费水源,与厂商多次沟通无效,我们外协力D工弹簧进行更换,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为业主节约了能源,得到了业主的好评,厂商看到改进效果,也按照我们的措施改造了产品,像这样的整改措施还有很多项。
  能耗是业主考核我们的重要指标,在节能减排方面我们做了大量工作,为业主统计和分析大厦的用电、用水、蒸汽用量的情况,每月提交一份各项能耗统计,分析能源消耗增加减少的原因。
  一是:在设备运行管理方面采取许多节能措施;
  二是:在满足办公环境要求的情况下,和业主研究通过控制开灯时间、数量、控制温度等项目节能;
  三是:根据银行用电的特点,经过长时间测试比较在照明回路安装54台节电器,经测试节电率达30%,每年为业主节电约30万元。
  设施设备管理包含做软、硬件管理,是一个综合的系统科学,既有固定规范、程序也需要我们在工作中不断的总结、创新、提高,只要我们想业主所想,急业主所急,用专业的技术、规范的服务、真诚的心,一定会使业主资产保值、增值,达到客户满意。
 
【案例选编】
保安帮业主放烟花导致伤残 法院判业主承担赔偿
 
  案例描述:
  今年除夕,家住虹口某小区的王小姐没有回老家,而是一个人留在上海过年。吃完年夜饭后她高高兴兴地到楼下放烟花。楼下值班的保安小李看到王小姐的烟花比较大,担心影响大楼安全,就帮王小姐把烟花搬到了大楼对面的草坪上,并答应李王小姐的要求帮忙燃放。小李用香烟点燃了烟花,不料烟花突然冲出,迅速燃尽,当场将小李的左眼、左耳、面部炸伤。虽然王小姐及时将小李送到医院治疗,但小李伤愈后仍然留下了残疾。
  庭审中,原告小李诉称,自己是应王小姐的要求帮忙放烟花的,因此而受伤致残,王小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被告王小姐辩称,自己以前也燃放过同样的烟花,并没有受伤,这次事故是由于原告在燃放烟花过程中缺乏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事先没有阅读了解烟花燃放说明,与烟花距离过近,才会受到损害,是原告本身存在过错。事故发生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烟花质量存在缺陷,但自己购买时无法确认烟花质量,因此自己也没有过错,并要求追加焰火生产厂家为被告。
 
 

  法院判决:
  虹口区法院一审判决认为,原、被告之间是帮工与被帮工的民事关系,根据法律规定,帮工人因帮工活动遭受人身损害的,被帮工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即在帮工活动中,实行无过错责任原则。被帮工人明确拒绝帮工的,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原告是在帮被告点燃烟花的过程中受到损害,被告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且被告是主动要求原告帮她点燃烟花的,原告对事故的发生或扩大也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因此被告不存在法定免予或减轻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另外,法律也明确规定,没有过错,但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因此被告提出她在本案事故中不存在过错,不同意承担原告赔偿责任的主张,法院不予采信。法院判决被告王小姐承担赔偿责任,赔偿金额确定为22万余元。

 


阅读: 13982 次     2011/7/5 13:4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