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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物业管理文摘》(第169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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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赢利共享型信息选编   第169期/20110608 公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法规动态】 ——厦门:《厦门市物业管理区域城管执法规程(试行)》出台 
  ——南宁:两个物业行业草案公开向市民征求修改意见
【行业要闻】 ——福州: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建立巡查惩处机制
  ——济南:业主违法装修将有不良记录
  ——北京:住宅项目须配物业用房 配置需符合相关要求
  ——株洲:举行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听证会 费用将提高
  ——天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三级调解体系
  ——郑州: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征集意见 7类可应急维修
  ——东莞:将建物管业“智库” 5月中旬前可申报
  ——广西:出新规 业主入住前要先存首期住房维修资金
【数据说话】 ——厦门:拟提高物业收费指导价应对用工荒
【物管采风】 ——山东:省物价局通告 物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学习平台】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助力地产公司取得竞争优势
【业主之声】 ——青岛:规范物业服务 楼道灯损坏三天就得修好
【自由论坛】 ——让业主的“指责”和“谩骂”不再
【案例选编】 ——小区外来瘾君子谎报案案例分析
【法规动态】
厦门:《厦门市物业管理区域城管执法规程(试行)》出台
林信俊 张琳/《厦门商报》/20110531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将于6月1日正式实施。为此,我市城管市执法局专门制定了《厦门市物业管理区域城管执法规程(试行)》。诸如一套改多套、小区乱停车等行为有了处罚细则。《规程(试行)》明确,现场勘验时,当事人拒不到场或者到场后不在勘验笔录上签名的,执法人员可以邀请两名以上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无利害关系的人到场见证,由见证人在相关执法文书上签名或盖章,即刻生效。
 
南宁:两个物业行业草案公开向市民征求修改意见
唐正芳/《南国早报》/20110607
  6月6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物业服务企业经营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南宁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制定了《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办法(草案)》及《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记分标准(草案)》。据了解在加分方面有荣誉加分和经营管理加分两项,其中经营管理加分有14项,如“投诉处理率为100%的”、“维修及时率达到95%的”、“业主满意度达到98%的”可各加3分,“依法支付劳动工资、依法购买社会保险的”可加4分。
 
【行业要闻】
福州:规范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 建立巡查惩处机制
祁正华/《福州日报》/20110602
  6月1日,福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发出《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凡新设立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申请资质,暂定三级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一年,物业服务企业因违法违规被吊销资质证书的,从吊销、注销之日起一年内不予受理物业资质申报。外地进榕物业须领营业执照后备案。
 
济南:业主违法装修将有不良记录
喻雯 关学军 虞敬坡/《齐鲁晚报》/20110524
  近日济南市城乡建设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改建扩建及二次装修工程监督管理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规范改扩建及二次装饰装修工程资料申报的通知》,提示业主在进行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时如何做到“守规矩”。据悉下一步市城乡建设委将严厉查处不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擅自组织实施违法违章工程、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不及时消除的装修业主,责令其限期改正并记入不良记录,情节严重的,将移送行政执法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北京:住宅项目须配物业用房 配置需符合相关要求
马力/《新京报》/20110519
  今后开发商在编制住宅项目的建设方案中必须明确物业办公用房、业主大会和业委会办公用房。记者昨天从市住建委了解到《关于完善建设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本月16日起施行。市住建委此次要求,去年10月1日之后核发规划许可证的住宅项目,开发商在编制建设方案时,物业服务用房的配置情况必须符合《北京市物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已经完成建设方案备案的如果物业服务用房配置情况不符合标准,要进行变更。
 
株洲:举行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听证会 费用将提高
张玉成 王军 蔡滔/《株洲日报》/20110529

  株洲市《城区物业服务收费实施办法》可望7月1日出台。新《办法》在兼顾既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物业行业健康发展的基础上,调高了收费标准。在前日举行的听证会上,业主代表、物业公司代表、社会监督员和主管单位负责人面对面表达各自诉求。物价局有关负责人表示,我市拟出台的最高收费标准在省定基准价上上浮10%,作为我市的物业服务收费最高指导价格,低于省定基准价上浮30%的标准,与长沙市、湘潭市的新标准价格基本一致。

 
天津:建立物业管理纠纷三级调解体系
王斗斗/法制网/20110531
  记者5月31日从天津市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后天津市物业管理纠纷将纳入人民调解范围,形成由村(居)、街道(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物业管理部门设立的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区县一级设立的专门物业管理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三个层次共同参与调解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工作格局。据介绍物业管理纠纷调解委员会重点解决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围绕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物业交接发生的业主与业主委员会之间、业主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各类纠纷。
 
郑州:房屋维修资金管理征集意见 7类可应急维修
胡审兵/《郑州晚报》/20110529
  昨日上午,在郑州市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暨房屋应急维修机制建立征求意见会上,市房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征求意见稿已发布到郑州房地产网上,6月2日前市民可以查看。《细则》规定,维修资金使用由业主共同决策;重要事项都要由业主代表参与监督;重要材料必须公示;通过招标或比选方式选择使用单位;可以聘请监理和审价单位参与管理;业主代表可以申请使用维修资金……
 
东莞:将建物管业“智库” 5月中旬前可申报
黄观平/《东莞日报》/20110517
  东莞将率先推出“物业服务行业专业人才库”。记者从市物业管理协会日前下发的《关于建立东莞市物业服务行业专业人才库的通知》中获悉,入选的专业人才将参加技术交流、服务、咨询活动,为行业发展出谋划策,并及时向市房产管理局或市物业管理协会提供行业内新技术、新成果、新信息。据《通知》,专业人才“门槛”不低。此外,还要求在我市连续从事物业管理工作3年以上,所服务项目曾获得国家或省物业管理示范项目荣誉称号,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广西:出新规 业主入住前要先存首期住房维修资金
韩沛 王凌云/《南宁晚报》/20110525
  住建厅和财政厅联合下发了广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本月起实施。今后商品房销售合同中要以专门条款约定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数额、交纳方式等有关事项。业主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资金存入住宅维修资金专户。未按规定交存的,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业主交存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存储利息应当按同期银行存款利率计息到户。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增值收益,应当按住宅面积分配并记账到户。
 
【数据说话】
厦门:拟提高物业收费指导价应对用工荒
钱玲玲/《厦门商报》/20110528
  已经实施了两年多的住宅区物业收费指导价,有可能提高标准。市建设与管理局副局长魏晓荣昨天向记者透露,目前已经会同物价部门着手修订收费指导价。记者了解到,从2007年以后,厦门物业服务企业每年员工的流失率平均在50%以上,其中秩序维护人员的流失率在70%以上。原本保洁员、工程机电人员相对稳定,现在也出现招不到人的情况。2011年春节后,各类企业普遍出现用工荒,物业服务企业的用工荒就更加严重。从最近23家二级以上资质的企业上报的数据统计,缺少劳动力1141人。
 
【物管采风】
山东:省物价局通告 物业不得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
崔滨/《齐鲁晚报》/20110521
  装修房子就够操心了,被物业收取名目繁多的与装修有关的费用更让人挠头。关于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管理费问题,原建设部《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不能作为物业服务企业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的依据。省物价局20日通告,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缴纳的物业服务费中已包括装修期间的服务成本,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再向业主收取装修管理费及与装修相关的管理费用。
 
【学习平台】
物业管理公司如何助力地产公司取得竞争优势
邓宇明/中国物业管理在线/20100401

  我国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分为三类:依托开发商型、服务型与市场专业化型(见表1),每一种不同类型的物业企业在客户构成、企业目标、企业优劣势上都有所不同。
作为地产依托型的物业管理公司,在房地产形势不明朗的情况下如何通过自身的管理与服务能力的提升,帮助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和品牌上增强竞争力,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课题。
  物业公司对地产公司的有效支撑体现在物业公司的服务是否带来业主的高满意度,形成良好的口碑,从而给所依附的房地产企业的销售带来帮助。而与业主满意度高度相关的有以下三个关键的直接因素:预防与避免开发质量问题,提高客户服务意识和能力以及提升对客户投诉的反应速度。那么,如何在这三个因素上做到最好?
  首先,通过物业公司在地产开发阶段的前期介入,以及通过方案设计、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环节的全程参与,特别是接管验收中的严格把控,实现物业为开发质量保驾护航的品牌驱动作用。特别是在规划设计阶段,物业必须参与规划设计的会审,评审工作应站在业主的角度对优化设计细节提出合理化建议。另一个需要特别关注的环节是在接管验收阶段,在此阶段应实事求是,铁面无私。物业管理公司应把在验收中查出的各种问题做非常详细的记录。该返工的要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属无法返工的应积极索赔。
  其次,通过加强内部培训和外部学习,制定工作标准,建立以客户接触点为基础的客户关系管理体系来有效提高客户服务意识和能力。客户接触点指的是业主在小区的各个地方所能感受得到的各个事物点,包括保安、保洁、公共设施,等等。
  这些点体现在物业开发的各个环节:交房、装修管理和入住时、入住后的管理,在这些地方进行精心策划能有效提高客户满意度。同时,还要有针对性地向标杆企业学习取经,不断优化服务标准,提升服务意识与服务水下。
  再次,通过理顺物业内外部流程,明确相关岗位的绩效考核指标,提高流程的执行力,以提升客户投诉的反应速度。客户投诉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往往是部门间的流程接口不明确,导致流程不畅,互相扯皮推诿,加上没有相关的绩效考核指标配套,导致客户投诉无法有效解决,进而升级为索赔。物业管理企业应该通过重建客户投诉处理等关键流程,明确首位责任制、问题分级管理及处理时间要求,加强考核管理,提升客户服务的反应速度。
  以上三个直接因素做好了,就能有效提升客户满意度,从而使物业公司成为地产公司的品牌驱动器。
  关于物业公司驱动地产公司品牌的问题,必须明确三点认识。首先,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在服务领域的延伸,其对开发业务服务的价值远大于自身盈利的价值,是集团内部的“售后服务机构”。在物业前期投资环节,利用对客户需求的了解对项目规划方案提供建议;在物业施工阶段,从用户要求的角度出发,为物业质量保驾护航;在物业投入使用阶段,通过有效的经营与服务,保证客户的满意,传承地产的品牌理念。其次,当物业公司发展成熟之后,物业公司的品牌效应反哺地产公司,使地产公司的品牌增值和提升,通过大力提升物业管理服务的综合水平,提升楼盘品质,促进物业保值增值,为地产公司创造更高的品牌溢价,物业公司通过对客户投诉的及时妥善处理,弥补地产开发上的口碑缺陷。最后,良好的物业管理可以显著提升业主对开发商的满意度,这不仅能提高业主的忠诚度,实现再次升级购买,而且能通过这些业主介绍,带来新的客户,实现后续房地产销售工作的顺利开展,更好地为集团房地产业务的发展服务,提升集团房地产开发核心主业的声誉和集团在公众中的品牌形象。

 
【业主之声】
青岛:规范物业服务 楼道灯损坏三天就得修好
成跃文/《半岛都市报》/20110604
  绿地损坏率应低于5%,楼道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5%,损坏的应在3日内修复……6月3日,在青岛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举行的“创建文明城,迎办世园会——提升物业服务水平行动 ”启动仪式上,市物业办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完善绿化设施、使共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等,对存在问题严重的物业企业将直接清出物业管理市场。
 
【自由论坛】
让业主的“指责”和“谩骂”不再
毛志远/《现代物业》杂志/2005年第12期
  小区治安出现问题,常常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不可否认的是,治安状况差其实是一种社会现象,有社会原­因造成的、有物业管理公司造成的、还有业主自己造成的。但无论何种原­因,一旦发生盗窃等相关治安案件,物管似乎就难辞其咎,并只能成为出气筒,成为业主“指责”和“谩骂”的对象。
  作为一名从事多年基层物管的工作人员,笔者早期确实也深陷其中不能自拔。但­经过不断的总结,笔者认为“重预防、堵源头”的治安管理方法,可以让物管人员变得理直气壮,可以让业主的“指责”和“谩骂”不再。
  案例:“被盗”电动车失而复得
  某日中午,一位陈姓女业主冲进了物业办公室大吵大闹,投诉锁在小区车棚内的电动车被盗,而且是第二次被盗,要求物业公司给说法,否则就不交管理费。
  作为物业负责人,笔者颇为恼火,心中暗骂保安不争气,居然对上月因小区丢失一自行车后,公司所强调的严管措施当作耳旁风。
  但面对业主的吵闹,也只能忍气吞声,于是一边让坐,一边向陈女士了解情况,当问到电动车是否上锁时,陈女士劈里啪啦地说,“当然锁了,而且是双锁,可有什么用呢,还不是被盗了,养这些保安有什么用,连个车子都看不好,还不如养一条狗。”
作为一名“久经沙场”的物管服务者,我虽不断表示歉意并耐心解释,但仍无法消除陈女士心头怒火,且一贯受用的“延缓战术”——仔细查证后给予回复的方法也无济于事,陈女士一副拼命三郎的样子,坐在办公室的椅子上一直吵闹,不仅让员工无法工作,也引来了更多业主的关注,出于同是业主的缘故,一些业主也在边上“添油加醋”,正当事态的发展有些无法收场时,一旁的保安队长在接到对讲呼叫后,满脸喜色地悄悄对我说,“中班保安班长上午推了一辆挂着钥匙的电动车到值班室,车辆和陈女士的电动车样式差不多”。一听此话,我心中窃喜,认为“彼车是此车”应该八九不离十。于是一边中气十足地对陈女士和与之帮腔的业主说,“我们有一位保安刚刚查获了一辆电动车,好像和陈女士的差不多”,一边让队长通知保安班长将车推到办公室,以便马上“考证”。
  一会儿,保安班长推着电动车来了,陈女士首先叫了起来,“是我的车,怎么在你这里”。一下子,所有人的视线转向了门口推着电动车的保安员,出于责任和好奇,我立即问保安,到底是怎么回事,班长解释说上午在自行车棚巡查时,发现一辆电动车没锁,且钥匙还在上边,在左等右等无人的情况下,为避免自己当班车辆被盗而受处分扣工资,就自作主张将车推到值班室了,原­本准备即时通知前台,但因为忙于一起纠纷,所以忘了汇报。
  听完班长的解释,大家不再议论了,我也立马来了精神,当即就对保安说“好样的”,转过头来问陈女士,车子到底是不是她的,在得到确切的答复后,陈女士就一个劲地赔不是,并说“是误会”,完全没有了刚才嚣张的“双锁锁车、要求赔偿”的怒­气,趁着这个关节,我对着在场的业主说,小区治安管理不仅是物业的事,业主也要做好自防工作,作为物业公司该做的工作当然应该做好,但就当前社会的治安状况,很多时候确实是防不胜防,如果得不到广大业主的理解和支持,一旦出现问题,业主不问青红皂白,都来指责物业公司,责备“保安小伙”,那我们物业可就太委屈了。此时,我说话的底气,明显充足了许多,慢慢地边上的业主也逐渐散开了,于是我在一番“高论”后,再次回到问题上,让陈女士赶紧将车领走,不过前提是将发票及相关购车手续拿来核实后,写个领条。就这样,一场纷争化解了。
  经验:将“检查车辆是否上锁”纳入保安巡视制度之中
  案例中,业主和物管人员一开始都认同车辆被盗,其原­因是前期发生过类似事件,且事件发生后,物业虽有加强管理的精神,但无切实可行的办法(事实上自行车管理也是当前治安管理的重点和难点,确实没有包治百病的良药),于是心虚之感自然在物管人员心中浮现。物管人员面对的是“两次”被盗的业主,解释也确实有些苍白无力。
而业主呢,好不容易碰到了众多业主在场的大场面,于是管他是否得理,先来了个“吵翻天不饶人”。
  然而保安队长传来的消息让物管看到了转机,于是有了后来“陈女士赔不是,其它指责保安的业主不再说话,物管中气十足发表高论”的利好局面。
  再看看保安,还在怯生生地进行解释,以为自己是制造矛盾的根源。孰不知他才是最大的功臣,尽管汇报有些慢,但最终是他让业主心服口服,化解了一场纠纷。
  这个案例也给在场的业主很好地上了一课,并为后来该小区物管工作中“重预防、堵源头”的管理方法提供了有力依据。
  有了这样的­典型案例后,物业在保安巡视制度上,专门增加了一条“检查车辆是否上锁”的内容,对未上锁且­经了解确实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将未锁的车辆推到值班室,并及时向物业前台汇报。据统计,笔者所管辖的1300余户业主的小区,仅一年时间,保安共查获各类未上锁车辆318辆,每次业主在报失时,物业前台都会在充分了解无误后,由业主签字将车领回,但每次都不忘向业主宣传“政策”,提醒业主做好自防工作。当然,这之中,也有车辆丢失的情况,但很多业主都因曾经签过字领过车,投诉时再没有了“指责”和“谩骂”。
  启示:推行“提醒为先”、“隐患预防”的安防工作方法
  为使工作做得更完善,我们还依据此方法,及时吸取他人教训,制定了“提醒为先”的警情通报、“隐患预防”的上门沟通服务的安全防范工作。
  如对夏季未关窗发案多的特点,要求保安在巡查时,注意发现窗户未关且无任何防护措施的家庭,在业主睡觉前通过按门铃、上门沟通的方式,要求业主做好自防工作。如了解周边小区小车被盗时,往往是由于业主将车卡放在车上,车门未关钥匙未取下,我们及时将此信息进行整理,并分别发至每一位车主,要求所管辖的小区车主引起警觉,切实做好自防工作。
  当然,预防为先的管理方法,也给一些业主带来了烦恼,如深夜要求业主关窗,难免会打扰业主休息,将业主未上锁的车辆推走,给业主带来了不便,容易引起业主反感,但相对于发生了问题,相互指责,还是要强得多。此方法全面推广后,业主的“指责”和“谩骂”明显少了,业主有了事,来物业反映,物管人员的解释明显比以前有效得多。
 
【案例选编】
小区外来瘾君子谎报案案例分析
 
  案例描述:
  2010年3月18日晚上22点15分,某小区中控值班人员接到报警:称小区3栋33楼某房传出“救命、有人入室抢劫”的叫喊。该值班员迅速用对讲机将这一情况通知了在3栋附近巡逻的保安员,要求其立即到现场查看情况是否属实并马上回复。3分钟后,中控值班员接到巡逻队员的报告:3栋33楼某房房门紧闭,并有“救命”的喊声传出。中控值班员立即拨打“110”报警,并打电话向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长汇报。管理处主任命令中控启动盗匪警应急预案。10分钟之内,管理处主任、保安队队长、机电班主管、数名保安员、一名值班电工、三名警察均先后到达出事现场。管理处主任立即让客服人员从管理处办公室调来该房资料,登记资料显示住在该房间的人为出租户,并将业主和租户的电话提供给了警察。警察立即与业主取消电话联系,但业主称其在东莞,无法提供帮助。于是,警察又拨打租户电话,从外面听到房间里面传出手机铃音,但无人接听。随后,警察隔着房门向房间里面的人员亮明身份,要求其打开房门。但房内人员拒不开门,一会儿说她们被歹徒控制,歹徒手中有枪;一会儿又歇斯底里地大喊大叫,说外面的人全是坏人,想骗开房门追杀他们,并从门底下向外倒水,说要接上电源,电死外面的人。于是,管理处马上安排电工关闭了该房的水电和煤气阀门,以免发生其他意外。由于房间里面情况不明,房间里面的人又声称有枪,现场警察只好向上级汇报。见情况越来越复杂,福田区公安分局派来了数名防暴警察和消防人员,深圳市公安局也派来两个分队全副武装的特警和谈判专家。尽管谈判专家费尽口舌,房间里面的人并不为所动,第二天凌晨三点左右,房间里面的人的情绪越来越狂躁,并将点燃的枕头、衣物扔向窗外并将身体伸出窗外大喊:“3栋马上要发生爆炸了……”。情况非常危急,一个个在空中飞舞的火球随时都会被风吹进33楼以下开窗的房间。为此,管理处在相临楼顶架好了消防水枪,进行远距离灭火,并安排保安到楼下敲门提醒住户关窗,而楼下消防官兵严阵以待。至此,一个普通案件演变成一件严重的公共安全事件。凌晨4点,公安部门的现场总指挥经请示上级,决定由特警破门强攻,只用了几秒钟,房间的一男三女束手就擒,并被押上警车带离现场。管理处随后安排人员清理现场,开水开电,配合燃气公司人员开启燃气阀门。后来管理处从公安机关了解到的情况是:一男三女中的一男两女吸毒产生幻觉所致,至于歹徒抢劫等等完全是子虚乌有。在6个多小时的处理过程中,管理处各部门人员坚守岗位,分工明确,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从而确保了这一恶性公共安全事件得以成功处置。
 
 

  案例分析: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物业管理公司有维护小区公共秩序的义务,在小区发生重大公共安全事件时,必须全力配合公安机关予以处理。
  在该起由治安案件演变为重大公共安全事件的处置过程中,该小区管理处做得好的方面有:
  1.中控值班员在接到报警信息后,马上通知就近的巡逻保安到现场核实信息真伪,以免报假案。
  2.在巡逻保安确认该房间确实传出“救命”的喊声后,中控值班员迅速拨打报警电话并向上级领导汇报,这样就能保证让警方和管理处领导第一时间赶到案发现场进行指挥和处理。
  3.管理处主任在接到中控值班员的汇报后,立即命令中控值班员启动盗匪警应急预案,保证了突发事件发生以后,能按平时演练有条不紊地进行处理。管理处主要负责人均能用最短时间赶到现场指挥,说明该管理处纪律严明,员工责任心强,主要领导在突发事件发生以后及时赶到现场,不仅可以提高员工的士气,而且能够保证事件的正确处理,减少损失。
  4.管理处领导到场以后,第一时间安排客服人员查找业主资料,而且业主、租户资料非常完整,说明该管理处的业主、租户信息采集工作及档案管理工作做得比较到位,而住这种情况下,全面的信息,对公安机关迅速破案是非常重要的。
  5.在房间里面情况不明的情形下,及时关闭该房间水、电、燃气,以防二次灾害的发生。
  6.在房间里面的人向窗户外面扔燃烧的衣物时,管理处马上准备消防水枪灭火并派保安逐户敲门提醒业主关窗,也是防止二次灾害发生的有力措施。
  7.事件结束以后,打扫现场、恢复设施的正常使用、安抚业主也是处理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
  8.事后总结也是处理突发事件必不可少的环节,因为日常的演习毕竟是一种假设,与实际的突发事件有很大的区别。而突发事件的事后总结,能真正让参战人员总结经验教训,不断完善和修正以前的演习方案,为将来处理类似事件提供参考。

 
 

  不足之处:
  这起事件中的4个当事人只有一个女孩是租户,另外三个是她的朋友,并没有住在小区。在事后检查3栋大堂来人来访登记表时,没有3位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的登记情况,询问大堂助理原因,得知是租户带着3人进入小区的,虽然她有要求3人出示证件登记,但租户说是她的朋友,不用登记,其他3人亦很不配合,强行进入了电梯,只好作罢。
  这种情况是目前物业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因为在秩序维护方面,物业管理公司针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建立了“来人来访登记制度”,这一制度是有效保障业主用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大多数业主对此也是非常支持和配合的。但在实际物业管理过程中,不配合登记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特别像本案例中的这种情况。一些业主或租户可能会认为大堂助理本来就认识自己,既然认识自己,还要求自己带的客人登记,好像是大堂助理不尊重自己,让自己很没面子。而大堂助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息事宁人,往往选择妥协。在这种情况下较妥当的做法是:为了减少与业主或住户的矛盾和纠纷,大堂助理在业主或住户带客人进入小区不配合登记强行进入小区以后,可以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记下业主或住户的姓名、所带客人数量、性别、进入时间,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配合登记,由业主或住户带入。这样,管理处尽到登记的责任,而且通过业主或住户是可以查到该外来人员的信息的。另一种情况是来访人员单独进入小区不配合登记,这种情况是坚决不能让其进入的,如果其强行进入,大堂助理一定要强行制止,并马上通知上级主管到场处理。因为这种情况下的来访人员一旦进入小区造成业主用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物业公司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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