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足之处:
这起事件中的4个当事人只有一个女孩是租户,另外三个是她的朋友,并没有住在小区。在事后检查3栋大堂来人来访登记表时,没有3位外来人员进入小区的登记情况,询问大堂助理原因,得知是租户带着3人进入小区的,虽然她有要求3人出示证件登记,但租户说是她的朋友,不用登记,其他3人亦很不配合,强行进入了电梯,只好作罢。
这种情况是目前物业管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一种现象。因为在秩序维护方面,物业管理公司针对外来人员进入小区建立了“来人来访登记制度”,这一制度是有效保障业主用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措施,大多数业主对此也是非常支持和配合的。但在实际物业管理过程中,不配合登记的情况还是时有发生,特别像本案例中的这种情况。一些业主或租户可能会认为大堂助理本来就认识自己,既然认识自己,还要求自己带的客人登记,好像是大堂助理不尊重自己,让自己很没面子。而大堂助理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息事宁人,往往选择妥协。在这种情况下较妥当的做法是:为了减少与业主或住户的矛盾和纠纷,大堂助理在业主或住户带客人进入小区不配合登记强行进入小区以后,可以在来人来访登记表上记下业主或住户的姓名、所带客人数量、性别、进入时间,并在备注栏中注明不配合登记,由业主或住户带入。这样,管理处尽到登记的责任,而且通过业主或住户是可以查到该外来人员的信息的。另一种情况是来访人员单独进入小区不配合登记,这种情况是坚决不能让其进入的,如果其强行进入,大堂助理一定要强行制止,并马上通知上级主管到场处理。因为这种情况下的来访人员一旦进入小区造成业主用户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物业公司要承担主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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