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常熟消防大队联合市房产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社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项目消防设施管理的意见》。从今年1月1日起物业项目在交付使用时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参与项目的消防验收,在验收意见书上必须由物业企业工程负责人和物业项目经理签置验收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
阅读: 12535 次 2010/1/31 17: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