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消/《苏州日报》/20100120
社区内的消防设施该由谁来管理?一旦出现故障该由谁来负责?房地产开发企业和物业服务企业分别应该承担哪些责任?
近日,常熟消防大队联合市房产管理局,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居民社区消防安全大检查,并根据检查中发现的消防设施管理共性问题,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项目消防设施管理的意见》,进一步推进社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在社区建设项目中,消防设施的管理一直处于真空状态,常常存在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互相推诿、扯皮的情况,并最终损害了购房者权益。为进一步协调并明确这两大主体的权利责任,近日,常熟消防大队联合市房产管理局,在深入检查的基础上,出台了《关于加强物业项目消防设施管理的意见》。
从今以后,对于已交付使用的社区项目的消防设施,如果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消防设施移交手续,将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若尚未办理消防设施移交手续,则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负责维护。
在物业项目中,未移交物业服务企业的消防设施若存在配备不足或其它问题,将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整改合格后移交物业服务企业;若消防设施配置不足或存在其它问题,但已移交物业服务企业,则物业服务企业有权根据公安消防部门的书面通知,向房管部门申请维修资金进行整改,整改到位后委托专业维保单位维保,若属开发企业责任的,将由开发企业负责整改。
在社区项目正式启用后,为保证消防设施能正常使用,此次常熟消防大队和市房管局还明确要求,物业服务企业必须自始至终了解和掌握自动消防设施的整体状况,加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确保对存在的火灾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消除,杜绝因管理不到位而产生消防安全事故。
为最大限度避免扯皮推诿等现象的出现,明确消防责任,从今年1月1日起,物业项目在交付使用时,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参与项目的消防验收,在验收意见书上必须由物业企业工程负责人和物业项目经理签置验收意见并加盖企业公章。验收合格后,房地产开发企业必须立即与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手续,由物业服务企业接手消防设施的管理,对消防验收不合格的,则在完成整改并验收合格后办理交接手续。此外,社区自动消防设施心须统一接入市火灾自动报警远程监控中心,具体工程的前期安装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落实,后期管理工作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
对于业主们最担心的问题:消防设施缺乏日常维护,时间一长便成了摆设该怎么办?常熟消防大队和市房产管理局此次也进行了明确要求,自2010年1月1日起,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新建物业项目招投标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时,必须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将严格按照消防法规实施消防管理,并委托专业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物业服务企业在正式入驻项目后,必须保证消防控制室配备2人一班、24小时值守,并做好巡检及保养记录。一旦消防设施发生故障,物业服务企业必须及时通知专业维保单位维修,督促维保单位做好消防设施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及正常运转。
此次出台《关于加强物业项目消防设施管理的意见》,将有效协调并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权利责任,督促双方根据各自职责及时落实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责任,为小区业主营造一个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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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21 8: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