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管理官司是一种新型房地产官司,目前主要可以从以下方面分析情况处理:
(1)物业管理权争议,应从业主是否已依物业管理合同将权利授与实际管理人入手,坚持管理权发端于产权人原则和依法转移或授与他人原则。
至于管理权的范围,应由双方约定,没有约定的,应依法规、规章的明确规定,然后是司法解释和政策。
(2)物业管理责任的争议。只要没有另行成立产权人(及合法使用人和居委会代表)为主的物业管理委员会,物业管理责任仍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3)物业管理收费的争议。应严格按照国家计委、建设部《城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及物业管理费用筹集规范处理。
注释人:
wjbao
提交时间:2009/10/22 14:26: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