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承接查验制度
条例规定物业管理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应当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承接查验手续,同时规定建设单位、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管理企业移交有关资料。
物业承接查验制度的意义:
(1)有利于明确各方责、权、利,对维护建设单位、业主和物业管理企业的正当权益,避免矛盾纠纷,具有重要的保障作用;
(2)可以督促建设单位根据规划设计标准和售房约定,重视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建设,对提高建设质量,保障业主财产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3)可以弥补前期物业管理期间业主大会缺位的弊端,加强物业建设与物业管理的衔接,保障开展物业管理的必备条件。在新老物业管理企业交接时有利于界定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