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益品 / 重庆市物业管理协会
经过二十多年的发展,我国的物业管理从无到有,逐渐步入了健康、快速、有序的发展轨道,被誉为“朝阳行业”,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提高人们的居住水平和生活质量发挥了重要作用。以重庆市为例,2005年经重新核定资质等级的物业管理企业就有803家,物业管理的面积达到1.3亿平方米,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42 %,从业人员达到5万多人。物业管理发展势头虽然看好,但是,相当多的物业管理企业都感到社会压力很大,物业管理界大都对企业所面临的舆论环境不满意,呼吁改善物业管理的舆论环境。
一、物业管理舆论环境不佳的背景
不管是哪个城市,几乎所有的物业管理企业,都自觉或不自觉地承受着舆论的压力,生怕出现差错和问题引起社会舆论,包括新闻媒体的批评。事实上,打开报刊杂志和电视新闻,就可以发现,很难看到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正面报道,而负面报道却屡见不鲜。只要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矛盾或纠纷,不论性质如何,不论谁对谁错,社会舆论往往站在业主一边,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批评指责。对物业管理企业过分的批评,以及不利于物业管理发展的舆论环境,在一定程度上制约或影响了物业管理的发展,应当引起我们重视。
物业管理之所以面临不利的舆论环境,与我们的计划经济观念相关。长期的计划经济,使人们难以在短时期内适应物业管理模式。在计划经济条件下,几乎不存在现代意义上的物业管理。物业管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产生的,是按市场经济规律运作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了服务,理所当然就要收取一定的费用。可是,直到现在,还有相当多的人无法完全接受这个现实。就是已接受了这个现实的人,也要求少花钱多服务。这实际上就是物业管理的一个文化背景。在这样的文化背景下,物业管理所面临的舆论环境出现“一边倒”的现象也就不足为奇了。
作为新兴产业,物业管理在其高速发展过程中必然会出现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在体制、机制、管理等各个方面都还有不尽人意的地方。直到2003年,也就是物业管理在中国出现已经二十多年后,才有了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其相关的配套法规也在完善中。这说明,物业管理的法制建设已经相对落后。至于物业管理人员素质跟不上要求、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等等,在一段时间内也相当普遍。加上个别物业管理企业违规操作,给整个物业管理行业造成了严重的声誉损害,使舆论环境更趋于恶化。
物业管理是现代社会必不可少的行业,可以说是现代社会生活的一种“必需品”,是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必不可少的基础之一,必须得到进一步发展和提高。为此,我们不能总让物业管理处在一种恶化的舆论环境中发展,必须共同努力,改善舆论环境。而要改善物业管理的舆论环境,不仅需要物业管理行业自身努力,也需要政府给予重视和指导,需要社会予以关注和支持,更需要作为消费者的业主予以配合和帮助。
二、改善物业管理舆论环境的主要对策措施
1、调动和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意义
在现有的字典辞典中,几乎找不到“物业管理”这个词汇。二十多年前,对大多数中国人来说,物业管理都还是个陌生的名词。直到现在,人们对“物业管理”对自己有什么意义等等问题也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这说明,虽然已经有了二十多年的发展,而我们对物业管理的宣传还做得相当不够。特别是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出台后,对《物业管理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的宣传力度还很不够。
物业管理是社会现代化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我们要通过各种形式和手段,大力宣传物业管理的性质、目的和作用,及其对提高人们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的意义。要让人们知晓,对于现代人来说,物业管理就像我们每天要吃饭、睡觉之类一样,就像我们需要银行、商场、医院、学校之类一样,是很正常很重要的一项消费。没有一个这样的宣传,人们对物业管理的认识就难免局限于“只是一个赚钱的行业”、“与守楼护院、做清洁卫生差不多”的层面上。事实上,我们缺少大规模的宣传。或者我们可以说,应当进行物业管理“扫盲”运动,才可能从根本上改变物业管理所面临的舆论环境。
2.促进政府(特别是法律法规)大力支持物业管理
目前,物业管理在人们眼中是一种纯商业活动。政府也好,相关的法律法规也好,都把物业管理作为与商场购物、理发之类相似的活动。其实,即使把物业管理看作是商业活动,也具有其特殊性。首先,物业管理的对象是业主的“物业”财产,是一种“不动产”,管理的好坏不仅涉及到业主的利益,也关系着社会的稳定。其次,物业管理面对的是“人”,是为业主提供一个优越的生活工作环境,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个重要环节,也是城市管理的一个部分。再次,物业管理提供的服务,例如维修保安、保洁、绿化等服务,具有相应的公共性或公益性。也就是说,受益的不仅是业主,也包括了城市的其他市民,甚至也包括了政府。以保安为例,由于加强了安全防范,减少了治安案件的发生,也就相应减少了各级政府的压力。最后,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是紧密相联的。随着城市的发展,没有物业管理的支持,或者说没有物业管理作为基础,社区建设很可能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物。事实上,不管是微观的(例如开展社区文化活动)还是宏观的(例如进行社区自治),社区建设都离不开物业管理。
物业管理实际上做了一些本应当由政府管的事,寻求政府(特别是法律法规)支持完全是正当的、必要的。虽然我们已经有了国务院的《物业管理条例》,各地也出台了不少相应的地方法规,但与物业管理的需要相比,还很不够。各级政府都应当从加强城市管理、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认识物业管理,而不能把物业管理仅仅当作一般的商业活动。这样,才能为物业管理改善舆论环境构造一个法律法规的基础。
3.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企业行为,树立物管良好形象
不可否认,物业管理的舆论环境之所以恶化,个别物业管理企业违规操作,引起业主和社会不满也是一个重要原因。当然,不少物业管理纠纷的产生,可能是因为开发商的遗留问题引起的,或者是物业管理企业与开发商之间责任不清引起的。不管怎么说,最终受损的却是业主。据调查,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发生过纠纷或存在着发生纠纷“病灶”的,占有相当大的比例。如果人们经常碰到这样的纠纷,或者经常听说这样的纠纷,物业管理怎能不被人们所诘难呢?因此,规范物业管理企业的行为,尽力解决开发商遗留问题,是改善物业管理舆论环境的前提。
作为提供服务的企业,企业的行为直接接受消费者(业主)的检验,服务与消费往往是同时完成的,因而企业的形象更加重要。物业管理企业应当树立自身的良好形象,并把这种形象视为自己的生命来加以保护。要树立良好形象,当然离不开企业形象策划,但更重要的是为业主提供真正优良的服务。只有产品(服务也是一种产品)质量真正过硬,消费者才会真正认可企业的形象。只有物业管理整个行业的形象得到根本改善,相应的舆论环境也才能得到根本改善。
4.与新闻媒体建立友好关系,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的确有一些新闻单位有时在有意炒作,也的确有一些新闻
记者对物业管理法规不了解,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负面报道过分感兴趣,造成负面报道过多而正面报道难见的局面。这是物业管理面临的舆论环境恶化的重要原因。
但是,我们不能一味埋怨新闻媒体和记者。除非是不实的报道,可以通过法律的或行政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外,面对新闻媒体,埋怨是没有用的。别说是物业管理企业,就是有相应机制保护的公安机关,也经常面临各种各样的负面报道嘛!新闻媒体承担着舆论监督的职责,对个别物业管理企业违规操作进行如实的报道,是他们的责任,我们应给予理解。
我们只有通过与新闻媒体建立友好关系,合理利用媒体的力量来改善舆论环境。首先,我们应当主动与新闻媒体沟通,定时通报现阶段物业管理行业发展的基本情况,特别是新出台的相关法规,主动邀请媒体安排采访报道,尽可能让媒体更深的了解行业的发展和展示行业的形象;对行业发展中出现的热点、难点,尽可能与媒体沟通,达成共识。其次,面对负面报道,我们应当及时采取措施,尽可能把工作做到前面,消除负面报道或其影响。再次,当负面报道出来后,我们应当建立危机处理机制,变危机为机会,把负面报道引向正面,通过诸如补充新闻、整改新闻、说明新闻等形式,让负面报道成为展示正面形象的前奏。最后,我们还应当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对那些违规操作的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充分曝光,处理害群之马,不让“一颗耗子屎坏了一锅汤”。
5.吸引业主参与,共同营造良好的物业管理舆论环境
不管怎么说,业主才是我们的“饭碗”。舆论环境如何,最终是由业主决定的。因此,尊重业主,通过适当的方式,吸引他们参与到物业管理的过程中来,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目前大多数业主虽然在接受着物业管理的服务,但对物业管理并不熟悉,甚至一点不懂。正因为如此,一遇到什么问题,也不管这样的问题性质如何、该谁负责、能否处理、怎样解决,就一股脑儿埋怨物业管理企业,甚至采取过火行动,导致双方矛盾冲突加剧,甚至演变成重大群体性事件。
我们不仅应当把业主当作我们的服务对象,也应当把业主当作我们服务工作的参与者。只有让业主真正参与进来,使他们能够了解物业管理的性质、内容、方式、情况、进展,能够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真正的监督,才能密切双方的关系,才能在出现问题和纠纷时能够采取互谅互让的态度。这可能是改善物业管理舆论环境不可缺少的,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总之,要改善物业管理所面临的舆论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多方面努力。只要政府、社会、企业、新闻媒体和业主们一起来关注这个问题,我们相信,物业管理面临的舆论环境是能够得到根本转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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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11/29 1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