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房字[2008]17号)
关于印发《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评选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房管部门、各相关物业企业:
根据南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南昌市百个“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点”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规范物业管理市场秩序,提升物业服务水平,我局制定了《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评选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评选方案》
南昌市房产管理局
二○○八年四月十五日
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评选方案
为贯彻落实南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评选南昌市百个“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点”的通知》精神,结合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要求,推进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我局拟在全市物业管理行业中开展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评选活动,现将评选方案制定如下:
一、评选目的
通过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创建和评选活动,充分发挥诚信建设示范点的带头作用,促进全市物业企业提升管理和服务水平,加快诚信体系建设,推进全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
二、评选机构
由南昌市房产管理局成立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组长郭毅,副组长刘凤林,成员由各县、区房管部门主要领导和局物业处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初审工作,办公室主任由邓长水兼任。
三、评选条件
1、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依法纳税,无偷逃、拖延缴纳税金和社会保障金的行为,在银行、金融机构有良好的信用。
2、在行业中具有广泛的知名度,所服务的项目获得过国家、省或市级奖项。
3、具备相应的企业资质等级,签订并公布物业服务合同。组织机构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健全,按规定签订劳动用工合同。
4、物业服务收费取得《收费许可证》或经物价部门备案,在醒目位置公布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标准,按规定公布物业服务资金收支情况。
5、管理人员和特殊设备维护人员取得从业资格,持证上岗。企业员工仪表整洁,统一着装,行为规范,文明礼貌。
6、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公开投诉电话,设立投诉箱,对业主的投诉有明确的处理和反馈时限。
7、建立档案管理制度,有完善的物业服务档案,分类科学,易于检索。
8、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管理、秩序维护、清洁卫生、绿化养护等物业服务项目符合《南昌市物业服务企业(管理项目)日常考核评分标准》。
四、创建评选活动的步骤
(一)组织创建
时间:2008年4月16日-6月30日
制定并下发工作方案,宣传活动的目的、意义和评选方法,根据活动的内容和评选条件,开展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
各县、区房管部门要积极宣传活动的意义,组织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积极参加创建活动。符合条件的物业企业,根据自愿原则,通过县、区房管部门进行推荐。各县、区推荐的名单原则上不超过2家,报名工作从4月26日至5月20日结束。
(二)评选推荐:
时间:2008年7月1日-8月20日
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评选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参评条件对报名单位的守法意识、诚信度、服务水平进行评估。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条件的优次,确定候选名单,数量不超过10个。8月20日前将申报材料向市“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点”评创工作领导小组上报。
(三)媒体公示
时间:2008年8月21日-8月31日
对评选产生的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物业企业推荐候选名单在有关媒体进行公示。
(四)审查评定
时间:2008年9月15日-9月30日
市“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点”评创工作领导小组召开评审会,对公示后的推荐候选名单进行逐一评审,确定表彰名单,报市文明委审核。
(五)命名表彰
时间:2008年底对全市百个“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点”进行命名并隆重表彰。
(六)工作要求
1、各县、区房管部门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推荐工作,指导相关企业开展创建活动。
2、各物业企业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自觉加强诚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
附件:南昌文明诚信建设示范点申报表
申报类别(请在选项内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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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施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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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示范药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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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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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政法窗口(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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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商场(超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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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巾帼示范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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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中介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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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旅行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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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生产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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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物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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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示范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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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文明诚信建设出租车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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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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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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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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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市级以上荣誉、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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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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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
事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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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选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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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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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文明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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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盖 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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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2 15: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