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和《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要求,我市建立了物业管理前期招投标企业备选库。经审核,包头市大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等50家企业具备准入条件,成为我市首批进入备选库的企业。
进入备选库的企业必须符合八个条件:①具有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税务登记证等企业合法经营手续;②企业资质等级与接管项目规模相符合;③企业有三年以上管理经验,管理项目规模在10万平方米以上,且项目管理规范,符合标准;④企业管理项目获得市、自治区、国家优秀、示范项目荣誉称号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在评标得分基础上分别加1、2、3分;⑤在历年物业管理综合考评中获得优秀等级的企业,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考虑;⑥无擅自退出管理项目的行为,年度内业主投诉少于两次;⑦无因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而引起不良社会影响事件;⑧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备选库在严格准入条件的同时,对入选备选库中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动态管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加强舆论监督,促进全市物业管理市场的公平竞争,形成“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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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8/21 17: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