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艺 王丽丽/中安在线/20100915
“合肥市物业服务企业普遍存在资质低、规模小、实力弱的现象。”今日上午,合肥市房产局局长张炜在全市物业管理培训班上说,“我们争取用五年时间,对全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合,将目前300余家三级资质的物业减少到约200家。最终,将只保留一、二级资质的好物业。”
物业投诉铺天盖地
据张炜介绍,合肥市物业管理工作起步于1995年。目前,合肥市物业管理面积已达6000余万平方米,其中2万平方米以上的物业区域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80%,新建小区95%实现物业管理。全市现有住宅小区2121个,有物业管理925个,无物业管理1196个,成立了业主委员会的小区有350多个。现有物业服务企业572家,其中,在本地注册的物业服务企业545家,外地备案物业服务企业27家。全市物业服务从业人员5万多人。
近年来,群众对于物业管理的投诉量日益增大。“尽管国家和省里出台了有关住宅小区的《物业管理条例》,在一定程度上规范了物业管理,但由于在小区管理中缺乏明确的责任界定和具体操作细则,难以规范和解决当前物业管理中不同利益主体间引发的矛盾纠纷,致使许多亟待解决问题无法在立法上找到相应依据。”张炜认为,物业管理工作不仅在立法层面遭遇尴尬,在制度建设上也不够完备。“诸如住宅小区前期物管、竣工验收、物业移交,物业收费,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备、成立、换届、备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物业企业动态管理、考评及奖惩机制等等,没有一个全面完整、管用有效的制度体系进行规范,致使物业服务市场矛盾纠纷不断。”
监管遭遇体制尴尬
“在今年新的一轮机构改革之前,由于四个城区及三个开发区没有物业管理机构,全市涉及物业管理的物业企业日常管理、业主委员会备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物业管理项目招投标、老旧小区整治、物业行业文明城市创建以及大量的日常投诉处理等,全部集中到市房产局物业管理处。本应由市、区两级物业管理机构承担的物业管理职能和大量日常管理事务,集中到市级一个层面。造成相关管理部门常年处于应付状态,制度化、经常化的行政监管职能难以履行到位。这样的管理体制不行,政府作用没有得到体现。此外,物业公司的日常工作没有考评标准,干好干坏一个样。”张炜指出,物业管理工作本身体制不顺、职责不清、定位不明、标准不定,是令其成为业主投诉焦点的根源所在。
为破题物业管理,仅今年以来,合肥市就出台了《合肥市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暂行规定》、《关于明确市区物业管理工作职责的通知》、《合肥市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合肥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暂行办法》等一系列规章。今后,合肥市物业管理权力将彻底“下放”,形成市、区、街道、社居委四级管理网络,对物业公司的行为进行立体监督。
新小区必须有物业
“‘十二五’目标是新建住宅小区100%实行物业管理。”张炜说,“十二五”期间,将进一步加强对物业企业的管理指导、培训和监管,完善市、区、街道物业管理三级联动机制。“今后我们将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定期对各区、开发区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各区住建局、建发局,对辖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进行考核。考核前三名的小区,将授予‘合肥市优秀物业管理住宅小区’流动红旗;对排名后三名的小区及所在物业服务企业将进行通报批评。一旦发现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立即责令其限期整改,视不同情节给予处理,直至降低或撤销资质。并根据企业积分做出取消当年该企业参评市级、省级及全国优秀(示范)项目的资格;一年内该企业资质不得升级、不得承接新的物业服务项目等行政处理。”张炜说。
据悉,年内合肥市房产局将举办10期培训班,培训各区建发局、街道办事处、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有关人员1000余人。培训内容包括:物业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日常管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及物业管理工作考评;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筹备、成立、换届、备案及日常工作;物业管理投诉与纠纷处理;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与使用;市、区、街、居四级物业管理工作职责分工等。“培训结束后,我们将开展物业管理百日大会战,把新的考评制度用起来,将信访投诉制度建起来,因互相推诿、久拖不决而导致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的,将追究部门领导和承办人员的责任。”张炜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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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9/15 22: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