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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老住宅将收物业费





江萌 王慧 何祝君/《湖北日报》/20100727


    武汉老旧住宅区的270万居民将掏钱购买到较周全的物业服务。昨日,该市房管局透露,全市范围的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收费标准与物价局沟通后有望在年内出台。据悉,正在试点的青山区老住宅物业管理费为0.3元/㎡/月(不含电梯),而该市新小区的收费普遍在1元/㎡/月以上。

    试点的青山区规定,老旧住宅区物业管理费执行政府指导价,上浮最多不超过20%。物业服务内容与新小区一样,包括综合管理、环境管理、房屋及共有部位、设施设备管理 、秩序维护管理和电梯运行维护6类,无电梯的住宅区为0.3元/㎡/月,有电梯的为0.8/㎡/月,轿车停泊服务费50元/月,这些服务价格均远低于新建小区的收费标准。

    据了解,该市中心城区的658个社区中有2869片老旧住宅区,居住着270万人,社区管理费用普遍由财政补贴或社区自筹,仅提供简单的保安、保洁等服务。今年初,该市召开老旧住宅区物业全覆盖会议,由财政出资拨给每个社区20万元“美容费”,用于房屋维修、管道疏通、楼道亮化等硬件,但拨款并未涉及物业管理机构及人员的正常周转开支。


    该市房管部门多次调研认为,除财政补贴外,老旧住宅区未来需通过物业收费来推行长效的物业服务,但收费价格要考虑到居民的承受能力,同时对低保户等困难群体减免收费。

    昨日,该市房管局物业处负责人表示,将观察青山区的试点情况,确定全市老旧住宅的物业收费标准。

    尽管收费远低于新小区,但能不能收得到钱,仍是横亘在眼前的困难。该市老社区之一的环保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老旧社区多为企事业单位房改分配的住房,多年来居民习惯享受免费服务,加之目前居住者低收入群体多,普遍存在收费难。甚至连每月5元的垃圾清运费都难以收齐。能否收到物业管理费,社区干部心里没有底。


阅读: 5048 次     2010/7/27 9: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