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小琴 李有姣/《当代生活报》/20100720
在南宁市的不少小区,消防通道被人为挤占现象严重。一旦发生火灾,后果不堪设想。近日,广西政府法制网公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意见稿》中拟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有责任保证消防通道的畅通,有权劝阻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对于这条规定,不少南宁市民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欢迎,但同时提出,在具体实施的过程中,可能会遇到停车位有限、业主不配合的问题。在立法时,应该加入对堵塞消防通道者予以处罚的条款。
禁停牌管不住挤占的车辆
7月16日下午6时许,此时正值下班高峰,不断有小汽车驶入南宁市文华园小区,小区中心花园靠近会所的通道上已停放了3辆小汽车。在小区36栋前面,物业公司立着一块“楼前楼后是消防通道,请勿停车”的牌子。但开车回家的一些业主,还是将汽车停放在了消防通道上。
记者发现,每辆汽车占了2米多宽的道路,使6米宽的消防通道,只剩下3米多宽。根据规定,消防通道的宽度不应小于4米,小车在该处的停放,明显阻碍了消防通道的畅通。根据《消防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埋压、圈占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或者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的,处警告或者罚款。
不仅是文华园小区,澳华花园小区也存在消防通道被堵塞的情况。7月18日晚8时,记者在澳华花园瀚林苑入口主通道处看到,一辆接一辆的小汽车就停放在通道旁,加上小高层车库前所停的小汽车,主通道仅剩下3米的宽度。
记者在瑞士花园小区也发现,有汽车把消防通道挤占了。瑞士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彭主任告诉记者,瑞士花园小区的小车拥有量为350辆左右。由于瑞士花园开发已有20年的时间,小区配套的车位较少。随着越来越多的小区居民、外来租户购买汽车,停车场地不足成了困扰小区的一大难题。由于停车场地不足,业主在小区道路上停车现象较为突出。对于消防通道的管理问题,彭主任告诉记者,物业管理中心规定,车主只能在小区划定好车位的地方停车,并且每月向车主收取50元的场地占道费。对于乱停车的业主,物业则打电话通知业主及时将汽车开走,并对其进行警告。
处罚堵占消防通道行为难实施
在采访中,记者在金桂花园、望仙坡小区等居民小区发现,不少汽车都是露天占道停放,有的挤占了消防通道。《意见稿》中拟定: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法处理。
有市民提出,能否赋予物业公司一定的权利,让物业公司行使处罚权呢?广西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博士冯桂说:“物业公司不具备执法资格,对于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应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
根据2009年实施的《消防法》规定,堵塞消防通道的,要处五千元至5万元的高额罚款。但是,瑞士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小区彭主任告诉记者,他们从未因堵塞通道的事件向公安部门报警,停车难已经是不争的事实,如果进行处罚,不仅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还会进一步激化矛盾。所以,他们往往只能用劝说的方式进行管理。但物业公司会尽量引导业主将车停到不堵塞消防通道的地方。
保持通道畅通应管与罚并重
对于消防通道被汽车挤占的问题,不少居民小区都采取了一定的措施。为了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澳华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对现有的停车位进行了统筹管理。从7月25日起,澳华花园物业管理中心对汽车实行刷卡管理。业主办了停车卡后,刷卡进入小区,并停放在指定的车位上。
“现在澳华花园共有汽车400多辆,除了地面车位和准备启用的地下停车场外,开发商还将未售出的车库,以每月160元的价格租赁给业主。这样一来,只要停车入位,消防通道就不会被堵塞。” 澳华花园物业管理中心闫主任说。
广西社会科学院数量经济所副所长姚所长认为:“处罚并不是目的,对于堵塞消防通道的行为,还是应以教育为主。同时,物业公司、业委会应在小区内多做消防安全宣传,只有提高了业主的消防意识,规划好停车位,才能真正管住乱停之风。”
《意见稿》部分条款
第十五条[建筑物消防禁止行为] 在居住场所的同一建筑物内,不得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物品。
建筑物防盗设施和楼体户外广告的设置,应当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影响人员疏散和灭火救援行动。
第二十条 [物业服务企业责任] 综合楼、商住楼和住宅区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消防安全防范服务,对管理区域内的共用消防设施进行管理维护,保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和消防设施、器材完好。
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应当预以劝阻、制止;对不听劝阻、制止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报告。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公安派出所应当依法处理。
第二十二条 [公共交通工具消防安全] 公共交通工具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保持完好有效,并设置明显标识和使用说明。
公共交通运营单位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消防安全培训,使其在火灾等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引导、协助乘客及时疏散,熟练使用消防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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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7/20 9:2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