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英潮/《今晚报》/20100513
当小区业主在自家小区遇上道路破损、塌陷而责任人无法界定,或遇到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漏水等情况时,将有专项资金给小区“救急”。记者从本市有关部门获悉,市政府批转的《天津市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将从7月1日起执行。该办法将进一步完善房屋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保障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正常使用,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
据了解,在市国土房管局和市财政局制订的该办法中,物业项目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使用该项目的房屋应急解危专项资金:
(一)房屋局部屋面渗漏,外檐脱落,道路破损、塌陷等受益范围、责任人无法界定的;
(二)突发电梯故障、排水管道漏水等影响业主正常使用和住用安全的;
(三)经业主大会同意的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紧急维修项目。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应当由物业服务企业承担的维修内容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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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8 16: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