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嘉/《广州日报》/20100514
东莞市物业管理费究竟该如何收取和管理,市民朋友人人都有发言权,本月20日前,市民可将自己的意见反馈至东莞市物价局。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昨日东莞市物价局连同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共同出台了《东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指出以后东莞物业管理费统一按建筑面积每月收取,另外物业管理费中已经涵盖的费用,物业管理公司不得重复收取。
市民如对《细则》中的方案有任何异议或建议可通过以下方式向物价局反馈,联系电话:0769-22830672,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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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17 11:2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