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动态 > 动态详情

南昌:拟对流动人口层级管理 出租屋业主也将分级





方维芳/《新法制报》/20090505

 
    4日,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为加强流动人口的管理,南昌将创新管理模式,对流动人口登记实行层级管理。另外,按照出租屋业主的表现,将出租屋业主分为不放心户、基本放心户、放心户三个等级,做到按户定位、分户管理。

    分级按户管理出租屋业主

    业主出租房屋应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每半个月,房产管理部门将登记备案的情况一次集中通报当地公安机关,严禁出租危险违章建筑的房屋。对不符合出租条件而出租的,房产管理部门将依法予以处罚。

    市、县、区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在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时,均要协助查验经营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经营场所是否办理了租赁合同管理登记备案,督促租赁当事人依法登记备案,否则不予办理相关证照。

    根据“人动房不动”的规律,实施“以房找人”“以房管人”的模式,实现流动人口动态、有效管理。

    另外,南昌还对出租屋业主进行分级管理。按照出租屋业主表现划分为不放心户、基本放心户、放心户三个等级,做到按户定位、分户管理。

  流动人口登记拟实行层级管理

    根据流动人口具有流动性强、人员复杂、数量大等特点,相关部门在管理方法上做到因人而异、因地而异。

    借鉴其他省市的经验和做法,在桑海公安分局试点的基础上,南昌拟实行层级管理法。按照一定的标准将流动人口登记分为普通登记管理、一般掌握管理、重点掌握管理、跟踪控制管理,对暂住人口分层次管理,掌握管理的侧重。

    多部门有望共享流动人口信息

    据了解,南昌将大力推进暂住人口、出租房屋、旅馆业、人力资源市场、流浪乞讨人员等流动人口相关信息管理系统建设。按照“统一规划,统一标准,联合共建,数据共享”的原则,在市、区、街办三级构建包括信息采集、整理传递、分析预测、定期发布在内的流动人口、出租房信息互通共享平台。通过平台,暂住登记、计划生育等信息资源可实现跨部门、跨系统共享。

    按照“完整、准确、鲜活”的要求,扩大流动人口各类信息的采集渠道,将采集点延伸至企业、村(居)委会、社会,努力实现信息的实时采集、及时更新。同时,建立健全信息采集、录入、变更、传输等工作规范和信息考核办法,落实相关人员的信息工作责任。


阅读: 5367 次     2009/5/5 11: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