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规范停车场服务行业的收费行为,维护车主和机动车停车场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根据广州市物价局《转发关于印发<广东省物价局关于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穗价〔2009〕252号)精神,经研究,为进一步规范我市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凡在我市经营的市政道路人工收费停车场、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交通违章、肇事或故障车停车场、公共露天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定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1、2。
二、住宅小区停车场和设置在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简称“商场等配套停车场”)的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标准详见附表3。
三、室内专业停车场(政府全额或参与投资兴建的除外)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停车场经营者依法自主制定。
四、医院、学校、博物馆、图书馆、青(少)年宫、文化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等内设停车场,原则上不得收费,确需收费的,必须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取得经营资格后,才能向物价部门申请收费。
五、上述各类停车场对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辆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以上通知从发文之日起执行。请各停车场经营者到市物价局申领停车场收费证明,并按规定做好营业性机动车停车场标价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二Ο一Ο年三月二十五日
附表1:
增城市市政道路人工收费停车场收费标准
停车场类别
|
按时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元/15分钟内)
|
夜间
最高限价
(元)
|
24小时
最高限价
(元)
|
市政道路路内停车场
|
白天
(8:00—22:00)
|
1
|
10
|
20
|
夜间
(22:00—次日8:00)
|
说明:
1、大车按实际占用车位个数收费。
2、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
增城市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类别
|
小车
(元/次.辆)
|
大车
(元/次.辆)
|
超大型车
(元/次.辆)
|
摩托车
(元/次.辆)
|
旅游景点配套停车场
|
10
|
20
|
30
|
1
|
说明:
1、每超过24小时按上述标准累计。
2、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
附表2:
增城市交通违章、肇事或故障车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类别
|
车型分类
|
收费标准
(元/天.辆)
|
交通违章、肇事或故障车停车场
|
8吨以下(含8吨)货车、各类客车
|
20
|
8-15吨(含15吨)货车
|
25
|
15吨以上货车和各种集装箱车
|
30
|
摩托车(含二轮、三轮摩托车和残疾人专用机动车)
|
5
|
说明:车辆停放不足12小时的减半收费。
|
增城市公共露天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
类别
|
小车
(元/辆)
|
大车
(元/辆)
|
超大型车
(元/辆)
|
摩托车
(元/辆)
|
公共露天停车场
|
每
小
时
|
12
小
时
限
价
|
月保
|
每
小
时
|
12小时限价
|
月保
|
每
小
时
|
12
小
时
限
价
|
月保
|
按次(12小时)计费
|
月保
|
1.5
|
4.5
|
200
|
2
|
6
|
300
|
3
|
9
|
450
|
1
|
40
|
说明:
1、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最高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2、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
附表3:
增城市住宅小区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类别
|
小车
(元/辆)
|
大车
(元/辆)
|
超大型车
(元/辆)
|
摩托车
(元/辆)
|
每
小
时
|
12
小
时
限
价
|
月保
|
每
小
时
|
12小时限价
|
月保
|
每
小
时
|
12
小
时
限
价
|
月保
|
按次(12小时)计费
|
月保
|
住宅小区停车场
|
室内
|
2.5
|
7.5
|
400
|
3.5
|
10.5
|
560
|
|
|
|
2
|
60
|
露天
|
1
|
2
|
150
|
2
|
6
|
300
|
3
|
9
|
450
|
1
|
40
|
说明:
1、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算,超过3小时不足12小时的按12小时最高限价计算;连续停放超过12小时的按上述标准累加收费。
3、停车不超过30分钟的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
增城市商场等配套停车场机动车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
停车场类别
|
按时
收费时段
|
收费标准
(元/半小时)
|
夜间
最高限价
(元)
|
24小时
最高限价
(元)
|
商场、娱乐场所、宾馆酒店、写字楼、物流园区和专业市场等配套停车场
|
白天
(8:00—22:00)
|
2
|
10
|
32
|
夜间
(22:00—次日8:00)
|
说明:
1、上述标准为最高限价,可以下调。
2、大车按实际占用车位个数收费。
3、停车不超过15分钟的车辆,执行公务的军车、警车、实施救助的医院救护车及市政工程抢修车辆实行免费停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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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4 9:3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