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等级收费标准》的通知
各区物价局、房地产管理局,各物业管理企业:
近年来,为了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国务院颁布了《物业管理条例》,国家发改委、省政府、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先后分别制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对过去制定的物业管理收费政策作了部分改革,对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等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将物业公司的服务内容、服务质量和服务收费实行等级管理,分等定价,在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服务中充分体现优质优价。为进一步建立合理、公开、质价相符的物业服务收费机制,维护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省政府《关于规范物业服务收费的通知》以及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印发的《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等级收费标准》,现予以发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实行分等定价。《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等级收费标准》(附后)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基本标准》,结合我市物业管理行业社会平均成本和我市的经济发展水平制定和调整。具体收费标准按以下方式约定:
(一)新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在销(预)售房屋时应将物业服务协议作为销(预)售合同的附件与物业受买人同时签定,物业服务协议中应当按照市价格、房地产主管部门发布的等级收费标准约定服务等级、收费标准、计费方式及计费起始时间等内容,涉及物业受买人公共利益的约定应当一致。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已约定物业综合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按约定标准执行;
(二)已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其具体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市价格、房地产主管部门发布的等级收费标准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三)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以及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对具体收费标准双方约定不成的,其物业综合服务费按《淮南市物业管理规定》、《安徽省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执行。
物业管理企业应将约定后的收费标准在执行前分别报市价格主管部门、房地产主管部门备案。
二、高层住宅物业综合服务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市房地产主管部门根据有关规定分别制定指导价进行管理。
三、已经市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可以继续执行。如果因服务内容、服务等级与收费标准不符的,可由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与物业管理企业根据等级收费标准重新约定。
四、此文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等级收费标准
服务等级
|
收费标准
元/月·平方米
|
一级
|
0.10——0.15
|
二级
|
0.16——0.20
|
三级
|
0.21——0.25
|
四级
|
0.26——0.35
|
五级
|
0.36——0.50
|
附件一:《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等级收费标准》
附件二:《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基本标准》
附件三:《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备案登记表》
淮南市物价局淮南市房地产管理局
二00七年元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价格 物业收费 通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抄报: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省物价局、省建设厅
抄送:市房地产管理局、市价格监督检查分局、田区物价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淮南市物价局2007年1月24日印发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共印120份
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管理公共服务等级基本标准
一级
1、 协调配合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2、 环卫设施基本完好,无重大缺损现象;
3、 窨井、化粪池、管道半年清淤、疏通一次;
4、 道路通畅,路面较平整;
5、 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6、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7、 草坪保持平整,按规定进行修剪;绿篱每年进行修剪;
8、 小区建立清扫保洁制度,专人清扫、保洁,垃圾日产日清;
二级
一、房屋及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75%以上;
2、 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85%以上;
3、 房屋立面较整洁,无重大缺损现象;
4、 房屋装修符合管理规定不危及房屋结构及他人安全,遇到问题能及时制止并上报有关部
门;
5、 协调配合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6、 环卫设施基本完好,无重大缺损现象;
7、 窨井、化粪池、管道半年清淤、疏通一次;
8、 道路通畅,路面较平整;
9、 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10、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85%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二、安全防范
1、 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 安全防卫人员定时巡查;
3、 交通车辆管理有序,机动车辆出入登记、按序停放;
4、 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5、 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报警,并努力防止事态恶化,协助保护
现场。
三、绿化及环境卫生
1、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2、 草坪保持平整,按规定进行修剪;绿篱每年进行修剪;
3、 小区建立清扫保洁制度,专人定时清扫、保洁;定期杀虫灭鼠,垃圾日产日清;打扫楼
道每月不少于1次;
4、 摊点、广告牌设置规范有序,能有效制止乱贴乱画现象。
四、服务质量、效果
1、 服务人员尽职尽责,岗位职责上墙公布;
2、 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定点公布;
3、 账务清晰,票据规范;
4、 公共性服务费收支情况定期(一年1至2次)公布;
5、 使用维修基金项目账务按规定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定期向业主通报;
6、 认真接待群众投诉,并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80%以上,回访率95%以上;
7、 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85%以上。
三级
一、房屋及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80%以上;
2、 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0%以上;
3、 房屋立面较整洁,无重大缺损现象;
4、 房屋装修符合管理规定,无私改乱拆现象;
5、 协调配合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6、 环卫设施基本完好,无重大缺损现象;
7、 窨井、化粪池、管道半年清淤、疏通一次;
8、 道路通畅,路面较平整;
9、 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10、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1、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0%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二、安全防范
1、 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
2、 值班人员着制式服装,对小区重点部位3小时巡查一次;
3、 交通车辆管理有序,机动车辆出入登记、按序停放,小区主干道禁止停放车辆;
4、 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5、 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报警,并努力防止事态恶化,协助保护现
场。
三、绿化及环境卫生
1、 花草树林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2、 草坪保持平整,按规定进行修剪;绿篱每年进行修剪;
3、 坚持早6点至晚6点的保洁;保洁每两小时巡视一遍;打扫楼道每月不少于2次;定期
杀虫灭鼠,垃圾日产日清;
4、 摊点、广告牌设置规范有序,能有效制止乱贴乱画现象。
四、服务质量、效果
1、 服务人员尽职尽责,岗位职责上墙公布;
2、 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定点公布;
3、 账务清晰,财务制度健全,票据规范;
4、 公共性服务费收支情况定期(一年1至2次)公布;
5、 使用维修基金项目账务按规定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定期向业主通报;
6、 认真接待群众投诉,并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设诉办结率85%以上,回访率96%以上;
7、 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0%以上。
四级
一、房屋及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 房屋完好率达到接管时的标准及以上;
2、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85%以上;
3、 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5%以上;
4、 房屋立面较整洁,无重大缺损现象;
5、 安装空调的,统一有序;封闭阳台的,基本统一,不凸出墙体立面;
6、 房屋装修符合管理规定,无私改乱拆现象;
7、 协调配合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8、 环卫设施基本完好;
9、 窨井、化粪池、管道半年清淤、疏通不少于一次;
10、道路通畅,路面较平整;
11、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1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3、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5%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1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二、安全防范
1、 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其中8小时定岗),其他出入口定时开放;
2、 值勤人员着制式服装;对小区重点部位2小时巡查一次;
3、 交通车辆管理有序,机动车辆出入登记、按序停放;非机动车辆按序停放;小区主干道
禁止停放车辆;
4、 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5、 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报警,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并努力防止事态恶化,协助保护现
场;
6、 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三、绿化及环境卫生
1、 绿化覆盖率达到接管时的标准以上;
2、 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3、 草坪保持平整,按规定进行修剪;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绿篱超过
平齐线时应进行修剪,绿篱根部无死枝枯叶及杂物;
4、 无堆放杂物现象;环卫设施整洁;无霉臭味;
5、 水箱定期清洗,供水符合卫生标准;
6、 坚持早6点至晚6点的保洁;保洁每1.5小时巡视一遍;打扫楼道每月不少于3次;定
期杀虫灭鼠,垃圾日产日清;
7、 摊点、广告牌设置规范有序,能有效制止乱贴乱画现象,无小菜园。
四、服务质量、效果
1、 服务人员尽职尽责,岗位职责上墙公布;
2、 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
定点公布;
3、 账务清晰,财务制度健全,票据规范;
4、 公共性服务费收支情况定期(一年1至2次)公布;
5、 使用维修基金项目账务按规定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定期向业主通报;
6、 认真接待群众投诉,并建立群众投诉记录,有效投诉办结率90%以上,回访率98%以上;
7、 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5%以上。
五、相关条件
1、 小区符合规划要求,区容区貌较好,能有效制止违章搭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2、 主出入口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楼栋号标志明显;
3、 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消防、环卫设施设备功能基本完好;
4、 有停车场,设专人看管;
5、 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
6、 企业内部建立考核制度,岗位职责明确;
7、 人员通过建设部、省建设厅统一组织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率80%以上,其中企业经理、
部门经理和90%以上管理员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8、 企业从业人员统一着装;
9、 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
10、业主委员会工作基本正常,有会议记录。业主委员会50%以上接受过物业管理有关培训;
11、实行12小时服务接待,晚上有人值班。
五级
一、房屋及共用部位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
1、 房屋完好率达到接管时的标准及以上;
2、 房屋零修、急修及时率90%以上;
3、 房屋零修工程合格率95%以上;
4、 房屋外观完好、整洁;
5、 安装空调的,统一有序;封闭阳台的,基本统一,不凸出墙体立面;阳台(包括平台和
外廊)的使用不碍观瞻;
6、 房屋装修符合管理规定,无私改乱拆现象;
7、 协调配合水、电、气等专业部门做好水、电、气等设施设备正常运行的保障工作;
8、 环卫设施基本完好,无霉臭味;
9、 窨井、化粪池、管道半年清淤、疏通一次;
10、道路通畅,路面较平整;
11、消防设施基本完好无损,可随时启用;
12、对违反规划私搭乱建及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及时劝告、阻止、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13、路灯、楼道灯等公共照明设备完好率98%以上,按规定时间定时开关;
14、实行24小时报修值班电话,急修报修半小时内到达现场。
二、安全防范
1、主出入口24小时值班(其中12小时定岗),小区实行封闭式管理;
2、值勤人员着制式服装;对小区重点部位1小时巡查一次;
3、交通车辆管理有序,机动辆出入登记、按序停放;非机动车辆按序停入;夜间入库;非机动车辆停放处,禁止停放机动车辆;
4、危及住户安全处设有明显标志和防范措施;
5、小区配备电子监控和门禁系统;
6、遇到突发事件能及时报警,有应急处理计划、措施,并努力防止事态恶化,协助保护现场;
7、小区内无重大火灾、刑事和交通事故。
三、绿化及环境卫生
1、绿化符合规划要求,布置合理,绿化覆盖率达到接管时的标准以上;
2、花草树木长势良好,无枯死、无破坏、无大面积虫害现象;
3、草坪修剪及时、整齐、美观;草坪内常年清除杂草,有效控制杂草孳生;
4、无堆放杂物现象;环卫设施整洁;无霉臭味、无蚊蝇;
5、水箱定期清洗,供水符合卫生标准;
6、坚持全天保洁;保洁每1小时巡视一遍;打扫楼道每月不少于4次;定期杀虫灭鼠,垃圾日产日清;
7、摊点、广告牌设置规范有序,能有效制止乱贴乱画现象,无小菜园。
四、服务质量、效果
1、服务人员尽职尽责,岗位职责上墙公布;
2、办理《收费许可证》,亮证收费;收费实行明码标价,服务项目、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定点公布;
3、账务清晰,财务制度健全,票据规范;
4、公共性服务费收支情况定期(一年1至2次)公布;
5、使用维修基金项目账务按规定报业主委员会审核,并定期向业主通报;
6、认真接待群众投拆,并建立群众投拆记录,有效投拆办结率90%以上;
7、业主意见反馈满意率98%以上。
五、相关条件
1、小区符合规划要求,区容区貌较好,能有效制止违章搭建和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
2、主出入口有小区平面示意图,主要路口设有路标,组团及楼栋号标志明显;
3、供水、排水、供电、供气、消防、环卫设施设备功能基本完好;
4、有停车场,设专人看管;
5、主出入口设有值班室;
6、企业内部建立考核制度,岗位职责明确;
7、人员通过建设部、省建设厅统一组织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率80%以上,其中企业经理、部门经理、管理员全部持有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
8、企业从业人员应统一着装、佩带胸卡;
9、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
10、成立业主委员会,业主委员会工作基本正常,基本能发挥自治自律作用,业主委员会60%以上接受过物业管理有关培训;
11、实行24小时服务接待。
淮南市城市住宅区物业综合服务费备案登记表
小区名称(盖章)
|
小区地址
|
物业企业名称
|
资质等级
|
物业服务等级
|
收费标准
|
联系电话
|
|
业主委员会或建设单位意见:
业主委员会:(签字盖章)
建设单位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
房地产管理部门意见:
(盖章)
|
价格主管部门:
(盖章)
|
阅读:
24561
次
2009/8/24 14:5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