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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宁河法院创新物业纠纷审理新机制





北方网/20080702


    宁河县人民法院在“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针对物业纠纷大幅上升的现状,为彻底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他们积极改变工作思路,创新工作招法,在审理这类案件时并不是孤立地就案办案,简单地一判了之,而是从彻底化解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纠纷入手,通过召开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座谈对话和平等协商的形式,着力帮助解决衍生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其它方面的问题,从而从根本上彻底解决纷争,此举受到了物业公司与业主的欢迎。

  日前,主审这类案件的民三庭召开福康小区业主代表和物业公司领导参加的座谈会,就物业公司起诉小区业主拖欠物业费纠纷进行对话协商,双方在平和融洽的氛围中坦诚相见,相互交换了意见,交流了思想。业主代表阐明了业主拖欠物业费的原因,并对物业公司的服务提出了意见和要求,同时也对物业公司的工作给予了理解;物业公司对业主提出的绿地问题、监控问题、路灯照明问题、车辆进出管理问题和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等一一进行了说明和答复,并表示能改进和修缮、维护的尽快落实。

  这次别开生面的物业公司与业主代表座谈会是宁河法院审理和解决拖欠物业费纠纷案件的一次有益尝试,此具收到了良好成效和社会效果。一是为物业与业主之间搭建了一个沟通的管道和平台,通过平等协商对话,增进了双方彼此间的理解和信任,有利于缓和双方的对立情绪、化解积怨、消除误解和分歧,开创了矛盾解决的新机制。二是有助于案件的迎刃而解,为此类案件的审理,特别是案件的调解工作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减轻了办案人员的工作压力,减少了一案一调的工作难度和劳动强度,加快了办案进度,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标本兼治,不仅解决了物业公司的拖欠物业费纠纷,同时业主关心的其它问题也得到了重视和解决,对于属于物业范围内的问题加快了物业的解决进度,对涉及其它部门的问题积极寻求有关部门共同帮助解决,从而从根本上减少了此类纠纷的再度发生,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阅读: 5692 次     2008/7/3 9: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