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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等获通过





邓晓林/《安徽日报》/20080625 

 
    6月23日上午和24日上午,安徽省省长王三运主持召开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副省长孙志刚、赵树丛、文海英、唐承沛、倪发科、谢广祥和省政府秘书长方宁出席会议,省政府副秘书长及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认为,物业管理与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物权法》和《国务院关于修改〈物业管理条例〉的决定》已颁布施行,为了维护法制的统一,有必要对《安徽省物业管理条例》作相应修改。会议指出,《条例》的修改要采取多种形式,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体现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体现政府的公信力和为民服务的态度。会议确定,《条例》修正案(草案)进一步征求群众意见,并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按程序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议。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安徽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草案)》。会议指出,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需水总量的不断上升,水资源相对短缺和水资源利用方式粗放的问题逐渐突出,要以有限的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容量支持全省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法规范取水许可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十分必要。会议确定,《办法》草案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修改后,以省政府令的形式公布施行。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阅读: 5720 次     2008/6/25 8:4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