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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加强物业管理 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社区纳入服务


天津市国土房管局/20130919


    为贯彻落实天津市委、市政府关于建设美丽天津的总体要求,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居住环境,按照天津市政府关于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要求,天津市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天津市国土房管局、市民政局拟定的《天津市加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物业服务纳入社区管理

  根据计划,今年为启动实施年,启动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其中,商品住宅小区、保障性住宅小区和示范小城镇安置小区完成513个小区、5046万平方米;旧楼区完成2012年和2013年实施提升改造的793个小区、3594万平方米。

  2014年为全面完成年。相关部门和区政府按照具体实施计划,完成全市剩余工作任务,力争上半年全面实现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全覆盖。其中,商品住宅小区、保障性住宅小区和示范小城镇安置小区完成798个小区、6760万平方米;旧楼区完成1358个小区、3472万平方米。

  根据《方案》,社区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基本建立。物业服务纳入社区管理工作中,属地管理、部门履责、行业监管、执法联动、居民共建共享的局面基本形成。市、区、街镇三级物业管理工作考评及区、街镇、社区三级矛盾纠纷人民调解机制健全。业主委员会依法履职能力要普遍增强。

  新建商品住宅小区一律实施物业管理,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管理服务;旧楼区提升改造后按要求落实管理服务单位,提供小区卫生清扫保洁、门岗执勤、车辆停放、秩序维护等服务。

  “差评”物业企业要退出

  《方案》还提出,物业服务水平要明显提升,一、二级资质物业企业市场占有率达到60%以上;新建商品住宅小区物业规范服务达标率100%。建立物业企业诚信信息披露制度,淘汰一批不讲信誉、服务质量差、业主反映强烈的企业。

  旧楼区管理服务方面,要在小区内公布服务内容、服务标准及收费标准;楼内外卫生清扫及时,垃圾日产日清,环境干净整洁;门岗执勤制度落实,车辆停放有序,公共秩序良好;公示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维修养护责任单位。

  本方案适用于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其他区县可参照执行。

  天津市今明两年社区物业管理工作将覆盖3462个小区,其中新小区1311个,旧楼区2151个,总规模18872.5万平方米,总户数约214万户,涉及街镇数量170个,居委会数量1253个,基本实现市内六区、环城四区的全覆盖。


阅读: 5161 次     2013/9/24 13:4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