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高层电梯现在有1.75万台,并且每年还在以两千台的速度增长,电梯安全已经成为百姓生活中不可忽视的问题。近日《南通市电梯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并将于2月1号正式实施,新《办法》对电梯安全有哪些切实有效的规定呢?1月9日,市质监局新闻通气会上,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办法》规范了电梯安装、维修、养护、检验检测、监督检查等环节,并界定了各环节的责任主体。其中明确规定,小区居民及物业公司,是电梯管理的责任人。住宅小区的物业公司对电梯安全是否足够重视,日常维护能否到位,成为电梯能否安全运行的关键。
对于电梯投诉较多的物业公司,市房管局物管处将降低其“星级”评定,在一定程度上给物业公司戴上了“紧箍咒”。
居民和物业公司之间矛盾重重,互不信任,电梯成了矛盾激化的中间物。《城市日历》报道过的滨江丽景、星海花园、跃龙公寓等电梯停运,都是因为居民欠缴物业费,物业公司以停运电梯来追缴。如何提高物业公司的责任心,强化居民购买服务的意识,已经不仅仅是电梯监管的问题,更是社会管理面临的问题。
另外,新《办法》强调共治机制,规定相关部门的职责,做到齐抓共管。没有物业公司的小区,由街道或乡镇政府来维护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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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11 14:3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