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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昨起实行新的物业收费标准 想涨物业费先问业主


骆余民/海峡导报/20120502



    昨日起,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等级收费基准价格、浮动幅度和物业服务标准开始实行新的标准。

  根据漳州市物价局、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的通知,从昨日起,漳州市区住宅的物业收费标准将与物业服务评分相挂钩,而对物业服务标准的评分将由小区业主说了算。

  市区收费每平方米不得超2元

  按照新的标准,漳州市区没有电梯的多层住宅分为五个等级,每个级别收费基准价相差0.1元,一级基准价最高为每平方米每月0.8元,五级基准价最低每平方米每月0.4元。

  高层住宅和带电梯的多层住宅,从一级到五级的每平方米每个月收费基准价格依次为:1.8元、1.5元、1.2元、1元和0.8元。

  此外,漳州市区所有住宅物业费的调整幅度将不得超过收费基准价格的10%。按照这一规定,在漳州市区,所有住宅的物业费每平方米每个月不得超过2元。

  收费要浮动得看业主评分

  在实行新物业收费标准之后,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漳州市物价局也联合制定了 《漳州市区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及评分细则》。昨日起,漳州的住宅物业收费是否调整将与业主对小区物业评分结果相挂钩,业主的评分细则是检查和评定物业服务质量的依据。

  据悉,市区住宅物业服务标准考评实行“业主考评,政府监督”的原则,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标准分为五个等级,评分达到80分为合格。

  值得一提的是,在有业主委员会的小区,业主委员会可根据业主大会决议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约定物业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


阅读: 7964 次     2012/5/2 10: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