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滁州网/20100819
近日,市物价局和房产局共同出台的滁城物业收费管理办法和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等已施行。新管理办法实施后,滁城物业服务到底怎么收费?会给住户带来哪些实惠?昨日,本刊记者就此采访了市物价部门,对新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服务将菜单化 清洁次数有细规
记者从出台的物业服务等级标准中观察到,新《办法》把物业服务分为五项,分别为综合管理服务、公共区域清洁卫生服务、公共区域秩序维护服务、公共区域绿化日常养护服务、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日常运行保养维修服务,前四项又分了5个收费等级,所对应的服务一一细分,甚至对通道、窗台、道路地面等每周清洁次数都有详细的规定。
“量化了服务标准,这样对业主来说,考核物业服务也就有了明确的衡量标准,也减小了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产生纠纷的处理难度。”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负责人说。
房子久未住人 物业费减半收取
空置房如何收物业服务费一直是各方关注的焦点。新《办法》中明确:纳入物业管理服务范围已竣工但尚未出售的物业,或因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付的物业,物业费由建设单位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入住手续后,连续6个月或以上时间未入住的空置物业及入住后长期未使用的空置物业(水、电、气均未使用),业主向物业服务企业书面备案后,按规定或约定标准减半交纳。
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解释,物业管理公共综合服务费用由对物业共用部位的维护、公共区域清洁、秩序维护等项内容构成。即使业主没住,所有服务都在正常进行,人工、设备运行费用也在产生,唯一有区别的是业主没有产生日常生活垃圾。
公共设施赚钱 需三方书面同意
把物业服务用房当门面出租,小区内向外来车辆提供有偿停车服务……随着滁城新建小区的不断落地,此类事件在部分小区屡有发生,遭到不少业主的强烈质疑。新管理办法加强了对业主共有合法权益的保障。其中第21条明确规定,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性活动,应当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并经相关部门批准,所得收益的30%用于补贴物业管理公共服务费用,70%归全体业主所有,其用途由业主大会决定或纳入专项维修资金。
“不同级别所提供的服务质量差别一目了然。”市物价局收费管理科负责人表示,新《办法》对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将起到很好的引导作用,物业服务企业能提供什么质量的服务就按所对应等级的标准收费,而业主对物业服务心里也有了数,改变了以往被动消费的地位。同时,市物价部门提醒,不管按照什么样等级的收费标准,物业服务企业都要在物业服务区域内的显著位置或收费地点,对各项收费明码标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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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8/19 9: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