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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南山拟出新规 包庇业主违建物管要受“连坐”





郑恺/《深圳商报》/20100812


  业主在自家阳台、楼顶违法加建、改建、搭建,将被列入“黑名单”,在进行产权登记时受到一定限制。包庇、支持、纵容小区业主违法建设行为物业管理单位,也将列入“黑名单”,对其年审、等级评定进行限制。这是南山正在酝酿出台的查违建新举措。

  《办法》提出了一些新措施,包括,实行“黑名单”制度,震慑制约违法行为人。在查处过程中,对包庇、支持、纵容小区业主违法建设行为,或阻挠、干涉执法人员正常执法等行为的物业管理单位,执法单位将及时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反馈,将该物业公司列入“黑名单”,并依照有关规定,对该物业公司进行警告,对其年审、等级评定进行限制。同时,对承包违法建筑项目的工程施工队,由区建设部门对无资质的施工队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处理,对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列入“黑名单”,并采取依法处罚或吊销资质等方式做出处理。


阅读: 7182 次     2010/8/13 14:4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