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馥盛 翁健盈/《汕头日报》/20100201
今后,小区业主们每月要多付出一笔物业管理费了。昨天上午,我市召开中心城区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和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价格决策听证会,就调整收费标准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据悉,此次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调整的幅度较大,调整幅度在0.16元/平方米·月到0.24元/平方米·月之间,调整幅度约在30%至48%左右。
据了解,我市现执行的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系2005年4月1日起实施,至今已有5年多。此次将按分等级收费,拟调整收费标准为,一级服务最高收费标准0.94元/月·平方米,增幅30.5%,二级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 0.82元/月·平方米,增幅34%;三级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0.74元/月·平方米,增幅48%;四级服务最高收费标准为0.55元/月·平方米,增幅41%,电梯运行费用按现行计费标准保持不变。
与此同时,为适应日益增长的车辆停放需求,我市也拟对车辆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进行调整,对住宅区配套及共用停车场停放保管服务收费标准调整,调整幅度也在20%至30%之间,其中普通露天停车场小汽车每月收取的费用从90元拟调至130元,同时对住宅区配套的普通停车场临时停车收费有关部门也提出两种方案,一种方案实行计时收费,以3小时为起点,停放超过3小时实行计时加价,一种方案则是实行按天收费,其中小汽车停车收费由现行的每天3元调整为5元。
在昨天的听证会上,15名听证委员、4名经营者代表及来自社会各界的19名消费者代表等各抒己见,物业收费标准调高成了普遍声音,但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幅度是否过高、停车收费是否该对业主有所优惠等问题成了与会人员关注的焦点。市物价局负责人表示,对代表和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将认真考虑和研究,合理拟订调价幅度,再上报经审议后出台实施。
阅读:
7863
次
2010/2/3 11:1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