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提供服务,业主缴纳物业费,这是理所应当的事情,但事实上,拖延或欠缴物业费的情况并不鲜见。“收不上物业费,就没法给业主保质保量的提供物业服务,服务不到位,业主又把矛头指向物业。”对此,物业服务人员也一肚子苦水。
为了保障物业费的催缴,有些小区采取“捆绑”收费的方式。物业公司把物业费和电梯卡捆绑在一起,电梯安装了智能系统,实行刷卡制度,业主要想坐电梯就要先交齐了物业费。
对此,一些业主颇有微词,“电梯刷卡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给小区带来了安全保障,但电梯卡捆绑物业费的做法是否合理?”
个例调查
◇上城尔湾小区(石家庄市)
业主反映:
我所在的上城尔湾小区两个多月前,物业更换了电梯智能系统,实行电梯刷卡制度,物业费和电梯卡捆绑在一块,不交物业费,无法乘坐电梯。
—— 网友耿先生(微博反映)
记者调查:
时间:19日上午地点:上城尔湾小区
19日上午记者来到上城尔湾小区,几位老人在小区的空地上带着孩子玩耍。记者注意到在几位老人手中都有一个蓝色的钥匙扣IC卡。李阿姨告诉记者,这是出入小区单元门和乘坐电梯的卡。“以前业主乘电梯可以自由出入。两个多月前,物业安装了智能系统,小区业主只能刷卡乘电梯。不论一家几口人,每户只发放3个电梯卡,如果家中人多电梯卡不够用的话,业主则要花钱购买”,李阿姨说,“每张卡30块钱,我们家四口人,只好又花钱买了一个。”
记者在一栋单元楼一楼的电梯里看到,在楼层数字盘旁边确有一个刷卡区。记者摁了7楼后,由于没有刷卡,电梯并没有运行。“以前小区里发生过盗窃事件,物业装上智能系统后,是安全了,但是也带来了不便。”业主张先生说,“我家在7楼,一个同事家住在10楼,去他家串个门都得爬楼梯,亲戚朋友来了,我们还得下楼接上来。”
更让人闹心的是这个电梯卡和物业费一块“捆绑”,交不上物业费,电梯卡就不能用。物业这一做法,让张先生觉得很气恼,“不交物业费,连家都不让我们回了?”
物业说法:缴费留了五天缓冲期
随后,记者来到上城尔湾小区的物业,记者向工作人员求证物业费和电梯卡“捆绑”一事,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物业公司实行电梯刷卡制度是为了保障小区业主的财产安全。对于小区业主认为物业是在通过电梯卡捆绑胁迫业主交物业费的说法,工作人员予以否认,“我们给业主留了五天的时间,让他们来交物业费,并非物业费一到期,电梯卡就立马失效了。”
◇简筑家园(石家庄市)
业主反映:
翟营北大街的简筑家园交房5年以来,用的还是临时电,无法到供电局直接缴费,并且乘坐电梯必须刷卡,一旦物业费欠费就无法乘坐电梯。
—— 网友bobo的琉璃城(微博反映)
记者调查:
时间:20日下午地点:简筑家园
20日下午,记者来到翟营北大街上的简筑家园。8号楼的一位业主告诉记者,自几年前小区入住以来,乘电梯都需要刷卡,而小区物业费和电梯卡是“捆绑”的,物业欠费就不能乘坐电梯。“正常情况下坐电梯刷卡是‘嘀’地响一声,等到快交物业费的时候是响两声,提醒你该交费了。等到响三声的时候,就说明已经欠费了,不能坐了。”
另外,小区居民不满的还有,入住四五年来小区一直用的临时电,小区业主买电都需要到物业去缴费,“别的小区都可以到36524便利店充值,但是我们这里不行,有时候去物业买电遇上人家下班,买不了,特别不方便。”
物业说法:没有强制“捆绑”收费
随后记者来到该小区物业,一位客服主管承认小区施行刷卡乘梯制度,但否认物业费与电梯刷卡“捆绑”。对于小区一直以来使用临时电一事,这位客服主管表示,“这是当初开发商遗留问题,物业解决不了。”
专家说法
物业费电梯卡“捆绑”违规业主应该如期缴纳物业费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的霍继强律师表示,电梯属于小区公用设施,产权应该由业主共有,物业公司以暂停电梯服务为要挟,侵害了业主对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权;另外,按照现行的《石家庄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规定,对业主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逾期不交纳服务费用的,物业管理企业可以依法追缴。但物业不能以电梯使用作为交换条件。
针对小区物业对物业费和电梯卡进行“捆绑”一事,裕华区房管局的一名工作人员表示,作为业主应如期缴纳物业费,如果对物业服务不满,或者物业公司存在违规行为,可以向业主委员会或者房管部门反映。同时,物业公司将物业费和电梯卡捆绑在一起收费是不合规范的,存在要挟业主的嫌疑,很容易激化矛盾,形成恶性循环。
物业资深从业人员张垣认为,安装了刷卡制度的电梯只有交了物业费的业主才可以乘坐,属于业主专享,并无不可。对于物业费“捆绑”电梯卡收取的方式,张垣坦言,这是物业催缴物业费的无奈之举。
你问我答
本期嘉宾:罗辉 河北省住宅与房地产协会物业管理专业委员会主任
陈海鹰 物业从业人员
1、衡水赵先生咨询:小区物业采用停水断电的方式,催缴物业费,是否允许?
答:水电等公司应该直接向最终用户收费,由于他们没有直接收费,才给了物业公司“捆绑收费”的机会。对于捆绑收费的情况,可以直接向水电等公司投诉,他们所委托的人,不能履行他们的委托协议,由水电公司追究物业的责任。
欠费交钱无可非议,但是,好多不缴费的业主也有自己的具体情况,比如认为物业服务不到位等。这需要物业公司与业主及时沟通,并切实履行合同,提高服务质量,尽到应尽的义务,然后据实收取物业费,不能采取要挟的办法收费。
作为业主也应当严格遵守合同,履行合同约定的交费义务,不能因为某一方面不称心就拒交全部的物业费,让物业公司难以为继,这实际上也是一种“捆绑不交费”行为。
建议物业公司、业主多沟通协商,正确对待物业服务收费问题,都不要采取“捆绑”方式,公平处理物业服务纠纷,和谐共处。
2、网友“烦恼的物业”咨询:我是做物业服务的,有些小区确实采取物业费等“捆绑”电梯卡收缴的方式,原因是一些业主拒交或拖欠物业费,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有何办法?毕竟他们也是没有履行合同。
答:《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七条规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
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物业公司也可以停止服务的办法,但停止服务只能针对拒交物业费的业主,对于无法区别拒交物业费的公共服务不能停止。
对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管理企业还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3、省会市民吴先生咨询:物业安装电梯刷卡系统,即便是处于安全考虑,是否也要经过业主同意?另外电梯卡收费有无标准?
答:电梯刷卡系统的安装一般情况下是开发建设单位交房之前统一安装的,有一部分是小区运行过程中物业公司安装的。今年9月1日起实行的《河北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受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可按制作成本收取工本费,收费标准由当地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未经多数业主或业主委员会委托实行小区出入证(卡)管理的,不得收取出入证(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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