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佼佼/《江淮晨报》/20100527
房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通过规定的信用信息统一发布平台向社会公开。个人、企业及其他组织在社会经济活动中,可以通过信用信息统一发布平台查验房地产开发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信用信息。记者从合肥市房地产管理局了解到,为建立房地产行业诚信机制,加快房地产开发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合肥市房产局制定了《合肥市房地产建设领域信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管理规定,信用信息主要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开发项目、从业人员、执业资格、企业及从业人员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
对存在不良行为企业,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监督管理,可作为重点进行检查,不授予该企业有关荣誉称号,限制其参加有关评比等,并可视情节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整改等处理。
不仅仅是对不良信息给予公开,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还会对于没有任何违法行为记录或者有多项业绩信息记录的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给予激励。包括不作为重点监督检查企业;在评比表彰中,予以优先推荐;在房地产市场经营活动中可以优先提供相关服务等。
据了解,该项试点将于今年6月正式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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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5/28 15:4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