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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





闽价费〔2006〕416号

 
 

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定

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的复函

 

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调整核定特种设备检验等有关收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1996年制定的《福建省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中的部分条款和收费标准已不适应目前工作的需要,近年新增的法定检验业务没有收费标准,收费项目不能涵盖到现行特种设备目录,为保证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工作的正常开展,保障特种设备及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重新核定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函复如下:

一、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按附表规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详见附件)。

二、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颁布的相关规程进行验收。检验机构在检验后出具的各种特种设备检验报告不得另行收费。

三、本收费标准已包含检验单位出车费用及检验人员到达现场的交通费、住宿费,各检验单位不得再另行收费。

四、本收费标准自2006年10月1日起试行两年,收费期满后重新核定。原福建省物价委、福建省财政厅关于重新审定《福建省职业安全卫生检测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闽价[1996]费字142号)、《关于电梯、起重机械等特种设备产品安全性能监检收费标准的批复》(闽价[11993]费280号)同时废止。有关收费单位应及时到当地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实行亮证收费,收费统一使用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资金全额上缴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自觉接受价格、财政部门的监督。

 

附件: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

 

二〇〇六年九月三十日

 

 


抄送:省特种设备监督检验中心、各设区市物价局、财政局

福建省物价局办公室           2006年10月10日印发

 

附件:

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收费项目和标准

 

一、电梯类收费标准

(一)定期检验与验收检验

                        项目

            

标准

 

类别

定期检验

备      注

电梯(乘客、载货)

650

1、电梯6层以上(不含6层),每增加1层加收50元。

2、自动持梯提升高度大于6米时,提升高度每增加2米(不足2米的按2米计算),或者自动人行道使用长度大于30米时,使用长度每增加5米,加收10%。

3、限速器动作速度验收费240元/台。

4、船舶、防爆、汽车用等特种电梯加收50%;非标电梯加收50%。

5、进口电梯加收收费标准的30%。额定速度大于1.75米/秒的电梯,加收10%,额定速度大于2.5米/秒的电梯,加收20%。

6、验收检验按定期检验费的1.2倍收取。

杂物梯

380

自动扶梯

自动人行道

500

 

 

(二)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安装过程

进口安全性能(设备价%)

维修过程(维修工种费%)

改造过程(改造工程费%)

制造过程(设备价%)

标准

%

单台设备总造价X

0.9

3.5

3.5

0.7

2.5

20≥X

2.0

20<X≤30

1.5

30<X

备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改造监督检验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三)型式试验标准

类别

品种

收费标准

品种

收费标准

整机

电梯

5700元/台

杂物电梯

4300元/台

自动扶梯

5300元/台

自动人行道

5300元/台

 

二、起重机械检验收费标准

(一)起重机械定期检验及验收检验收费标准

1、桥(门)式等起重机定期检验

 

种类

标准

最大起重力矩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元/台)

桥门式、铁路、缆索起重机(元/台)

轻小型、旋臂式起重机(元/台)

升降机(元/台)(起升高度≤20米)

高空作业车(元/台)(起升高度≤20米)

擦窗机(元/台)

(起升高度≤20米)

机械式停车设备(元/车位)

Gn<5

500

600

400

600

1200

1500

160

5≤Gn<10

550

650

450

10≤Gn<16

600

800

500

16≤Gn<25

650

900

550

25≤Gn<40

700

1000

600

40≤Gn<60

/

1100

 

60≤Gn<100

/

1200

 

1、表中Gn为额定起重量,单位为吨;对Gn≥100吨的起重机,每增加10吨,每10吨加收100元。

2、凡有双小车、双司机室、抓斗、起重吸盘、副钩、集装箱吊具起重机的检验收费按表列收费标准每项加收10%。

3、对于跨度大于等于22.5米的起重机,每增6米(不足按6米计)加收表列标准的10%。

4、对于起升高度大于6米的起重机,每增加3米(不足按3米计)加收表列标准的5%。

5、防爆型起重机加收100%(含防爆性能检测),冶金类起重机加收30%,非标起重机加收40%。

6、电动葫芦门式起重机同吨位门式起重机收费标准的80%收取检验费。

7、轨道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岸边集装箱起重机、卸船机在同吨位门式起重机基础上加收150%,架桥机、装卸桥、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和造船门试起重机在同吨位桥(门)式起重机基础上加收80%。

8、高度大于20米的升降机、高空作业车、擦窗机,每增加3米(不足3米的按3米计算)加收50元。

9、升降作业平台按升降机收费标准的70%收取检验费,双笼升降机按升降机收费标准加收30%。

10、所有进口起重设备增收30%。

11、验收检验收费按定期检验收费的1.3倍收取。


 

 

2、臂架起重机定期检验

 

                         种类

标准

最大起重力矩

流动式起重机

(元/台)

门座式起重机

(元/台)

台架式起重机

(元/台)

桅杆式起重机

(元/台)

塔式起重机

(元/台)

≤25吨·米

750

1000

750

600

900

备     注

1、凡有抓斗、起重吸盘或集装箱吊具的起重机按表列标准分别加收10%凡有副钩、副臂的起重机安装表列收费标准分别加收20%。

2、最大起重力矩大于25吨·米的,每增加10吨·米(不足按10吨·米计)加收表列标准的10%。

3、当塔式起重机提升高度超过10米时,每增加2米或一个标准节加收表列标准的10%。行走式的塔式起重机加收20%。

4、流动式起重机底盘部分检验按厂内机动车辆收费相对应的收费项目收费,起重机部分检验则按表列标准收费。

5、船厂门座起重机在门座式起重机收费基础上加收50%,当提升高度超过10米时,每增加2.5米或一个标准节加收表列标准的10%。

6、所有进品起重设备增收30%。

7、验收检验收费按定期检验收费的1.3倍收取。

 

(二)起重机械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安装过程

进口安全性能(设备价%)

维修过程(维修工种费%)

改造过程(改造工程费%)

制造过程(设备价%)

%

单台设备总造价X

标准

2.0

100≥X

0.9

3.5

3.5

0.7

1.5

100<X≤1000

0.8

1000<X

备注: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费少于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改造监督检验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维修过程监督检验费少于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

 

(三)型式试验

类别

收费标准(元/台)

整机

桥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缆索起重机、桅杆起重机

7600

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

9000

流动式起重机、铁路起重机

7200

升降机、机械式停车设备

5400

旋臂式起重机

4500

轻小型起重设备

5400

安全保护装置

起重量限制器

单环2700、

双环4500

起重力矩限制器

3600

起升高度限制器、防坠安全器

1300

制动器

2700

注:

1、含防爆性能或绝缘性能的加收10%;

2、桥式、门式、铁路、缆索、旋臂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大于50吨时,每增加10吨(不足10吨按10吨计)加收1000元,单梁类减收20%;

3、塔式、门座式、桅杆式、台架式、流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力矩大于40吨·米时,每增加1吨·米(不足1吨·米按1吨·米计)加收10元;

4、随车起重机按流动式起重机的50%收费;

5、双笼施工升降机加收30%;

6、轻小型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大于5吨时,每增加1吨(不足1吨按1吨计)加收100元。

 


三、厂(场)内机动车辆类收费标准

(一)定期检验

产品名称

收费标准(元/台)

厂(场)内机动车辆

260

说明:需要进行工作装置测试的加收50%。

(二)验收检验

产品名称

收费标准(元/台)

厂(场)内机动车辆

400

说明:新车及旧车车牌遗失另收50元车牌费。需要进行工作装置测试的加收50%。

(三)厂(场)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安装过程(单台设备总造价的%)

进口安全性能(设备价%)

维修过程(维修工程费%)

改造过程(改造工程费%)

制造过程(设备价%)

标准

1.2

0.8

2.0

2.0

0.6

(四)场(厂)内机动车辆型式试验

型式试验按照12000元/台收费(不含可靠性试验)


四、大型游乐设施类收费标准

(一)定期检验

类   别

收费标准

类别

收费标准

观览车类

1000元/台

转马类

1200元/台

飞行塔类

1200元/台

赛车类

640元/套

自控飞机类

1200元/台

碰碰车类

640元/套

架空游览车类

800元/台

 

 

小火车类

700元/台

滑行车类

滑行车系列

1500元/台

电池车类

640元/台

滑道

1200元/台

陀螺类

1200元/台

弯月飞车系列

480元/道

观光车类

内燃类1000元/台

激流勇进

1500元/台

电动类800元/台

无动力游乐设施

高空蹦极系列

2000元/台

水上游乐设施

峡谷漂流系列

1500元/台

弹射蹦极系列

2000元/台

水滑梯系列

400元/台

小蹦极系列

1000元/台

造浪机系列

1000元/台

滑索系列

1500元/台

碰碰船系列

160元/台

空中飞人系列

1200元/台

水上自行车系列

160元/台

系留式观光气球系列

1200元/台

注:1、大型游乐设施按规定分为A级、B级、C级,本标准为B级大型游乐设施收费标准,A级加收30%,C级减收30%。

2、移动大型式游乐设施加收收50%。

3、进口大型游乐设施加收费标准的50%。

4、需应用无损检测的项目,按无损检测收费标准收费。

5、验收检验按照定期检验收费标准的1.5倍收取。

 

(二)游乐设施监督检验收费标准

项目

安装过程

进口安全性能(设备价%)

维修过程(维修工程费%)

改造过程(改造工程费%)

制造过程(设备价%)

单台设备总造价

标准

2.5

20≥X

0.8

4.0

4.0

0.9

2.0

20<X≤100

1.2

100<X≤1000

1.0

1000<X

 


(三)型式试验

类       别

收费标准

整       机

8500元

部    件

蹦极绳

2300元/根

安全附件

安全带

360元/根

保险绳

360元/根

保险杠

1400元/件

五、无损检测和其它检验项目收费标准

项  目

条  件

单位

价格

备  注

射线探伤

Y射线

 

元/片

60

透照厚度大于30mm,每增加2mm,增收6元

X射线

透照厚度Ta≤200mm,片子360×60mm

元/片

70

透照厚度大于20mm,每增加5mm,增收20%

超声波探伤

焊缝

元/米

60

 

钢板

元/米2

110

 

锻件、管件

元/米2

200

包括轴向、周向

磁粉探伤

焊缝

元/米

45

双面加倍

钢板

元/米2

100

双面加倍

高压螺栓、螺母、弹簧、角接接头

元/个

40

长度大于L>300mm的加倍

渗透探伤

焊缝

元/米

70

 

钢板

元/米2

120

 

角接头(长度L,mm)

L≤

元/个

30

 

50<L≤100

元/个

40

 

100<L≤200

元/个

50

 

200<L≤300

元/个

60

 

L>300

元/个

80

 

裂纹测深

元/条

100

 

应力应变测试

应变片

纸基

元/点

30

 

胶基

元/点

50

 

应变花

纸基

元/点

60

 

胶基

元/点

80

 

测厚

元/点

7

 

打硬度

元/点

10

 

钢丝绳无损检测

元/米

20

直径≤20mm

40

直径>20mm

备注:以米(或米2)为单位的,不足1米(或1米2)按1米(或1米2)计算。

 

六、理化、金相试验收费标准

项目

机械性能试验

化学成份分析

光谱分析

宏观金相

微观金相

电镜

拉伸

弯曲

冲击

压扁

扩口

低碳钢

合金钢不锈钢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件

元/元素

元/元素

元/件

元/点

元/点

元/件

收费标准

70

70

常温40时效50低温150

50

60

30

40

120

160

330

550

备注

1、拉伸、弯曲试样厚度大于20mm的,每增加1mm,加收40元。

2、理化、金相试验的试样加工费另计。金相试验需要现场进行或需要复膜的,收费另计。金相试验需要照相的另收20元。

3、以表列标准为基数,作业高度超过3米时增收30%,超过7米时增收50%。

 

(七)说明

1、本收费标准均不包括检验工作前后所需的现场准备、清理、设备清洗置换、焊缝除打磨、脚手架的搭拆以及检验水电等费用。

2、除特殊注明外,特种设备检验过程中需要进行的无损检测、厚度与硬度测定、金相、理化、测速等试验检测费均按标准规定另行收取。

3、进口特种设备到岸后无法实施制造过程监督检验的,检验机构应对进口特种设备以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实施安全性能监督检验,其收费按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收取,但不可再对其实施制造过程监督检验。

4、在粉尘、毒害、危险环境下,进行检验作业的加收30%;加急检验加收30%;经检验不合格的机电类特种设备,整改后需要复检的第一次复检收费按照30%计收,第二次复检收费按照60%计收。

5、受检单位要求检验单位在休息日进行检验的,加收20%检验费,在法定节假日检验的,加收40%检验费。

6、本标准中产品设备价系指含增值税在内的价格。

7、中小学、托儿所、幼儿园、孤儿院、敬(养)老院、使用的特种设备各项检验收费一律按标准的50%收取。

8、特种设备制造过程的监督检验费由制造企业缴纳;安装过程(含验收)、进口安全性能监督检验费由建设单位缴纳;特种设备定期检验、改造和重大维修过程的检验费由使用单位缴纳(合同中有指定交纳检验费单位的,可按合同执行)。

9、检测检验费的使用范围:

(1)检测仪器、设备的购置和维修费用;

(2)检测、检验交通工具、油料、修理和养路费用;

(3)临时雇用检测人员的经费;

(4)检测检验人员的工资、补贴费及劳保福利费;

(5)检测、检验所需的业务费用,包括检测检验合格证、牌照、档案材料的印刷等费用。

 



关键字查询:福建

阅读: 15658 次     2008/10/27 13:5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