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普通住宅小区物业服务费 (元/建筑平方米)
类别 多层住宅 浮动幅度 类别 高层住宅 浮动幅度
特级 0.70 ±15% 一级 1.20 ±15%
一级 0.43 ±15% 二级 0.96 ±15%
二级 0.35 ±15% 三级 0.60 ±15%
三级 0.25 ±20%
四级 0.15 ±20%
说明:表列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计价以每月每建筑平方米为单位,计收面积以房屋所有权证为准。普通住宅小区的地上 汽车库按相应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减半计收。
(二)车辆停泊服务费
汽车(长期): 公用、专用露天停车场(停车位) 70-100元/辆·月, 地下共用车库(不含车位费) 80-100元/辆·月, 地下独立封闭式车库按住宅物业服务费标准减半计收
汽车(临时) : 公用、专用露天停车场(停车位), 2-4元/辆·次
摩托车 : 地下共用车库(不含车位费) 20-25元/辆·月
说明:1、收取车辆停泊服务费,必须有专人看管。
2、实施各种救护,公用事业作业等特殊车辆停泊不得 收取。
3、汽车临时停泊每次1小时以上至24小时内,不足1小 时不得收费。
(三)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
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为1.70元/平方米(按建筑面积计收)浮动幅度为上下15%,收费前双方需签订书面协议,业主自运不收费;对未装璜房屋的业主,人员实际居住满三个月后,凭原收费票据可全额退还装修装饰垃圾清运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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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9/13 14: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