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房地字[2003]94号
一、基础规范
(一)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法经营;
(二)尊重业主、业主大会和行业协会;
(三)遵守《物业服务合同》,恪守承诺,履行义务,严格按照服务标准收费;
(四)积极建立现在企业制度,公平竞争,促进互相交流,推进规模经营,维护行业信誉;
(五)持有相应资质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
(六)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职业资格证书;
(七)物业经营管理及房屋档案管理规范,资料齐全,变更及时;
(八)积极应用新技术,推广使用计算机进行管理;
(九)定期(一年2次以上)公布物业管理公共性服务费收支情况;
(十)维修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按规定向业主大会报告,并定期向业主及业主大会公布;
(十一)积极参与市、区各级各有关部门组织的社会公益及创建文明、卫生城市等各项活动;
(十二)自觉接受政府行业主管部门及其它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服务规范
(一)公开办事制度、服务事项、服务标准和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二)设立“一站式”业务受理中心服务体制,为业主办理报修、咨询和投诉等活动。实行24小时值
班制度,接到业主报修、投诉等业务后,立即做好登记并按规定程序处理;
小修项目三天内完成,不能因双休日或节假日顺延。楼内有电梯的必须保证至少有一部电梯正常运行
。对非物业管理企业办事事宜耐心解释, 不推诿,主动帮助业主联络解决渠道;
水、电急修项目要在20分钟之内到达现场,当日处理完毕;一般维修项目,当日到达现场,3日内处
理完毕;零修、急修及时率100%,维修工程一次合格率90%以上;雨季、冬季前对房屋及其公用设施设备
进行检查,做好检查纪录,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抢修;
(三)物业管理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和蔼,文明用语,耐心热情,企业办公场所整洁、有序;
(四)工作人员按有关规定持证上岗,着装整齐,仪表整洁,佩戴胸牌,未经允许不得进入业主室内
,进行维修、服务时注意卫生、讲究礼貌,不得想业主提出额外要求;
(五)定期走访业主,征求和收集业主对物业管理服务方面的意见,及时改进工作方式和服务方式,
提高服务水平;
(六)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和作业纪录以及检查落实措施。
三、管理操作规范
(一)房屋及公用部分、公用设施设备维修养护
1、房屋完好、整洁,公共楼道、走廊、场地等公用部分无乱占用现象;空调安装统一有效,封闭阳
台基本统一,不凸出墙体立面;
2、房屋装修管理制度完善,装修过程符合规定,无私改乱拆现象,对业主房屋维修和违章建筑行为
进行监督管理;
3、消防等公用设施设备功能完好,运转正常,无安全隐患;
4、公共部位照明设置完好,损坏的应在3日内修复;
5、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有回访纪录,对回访中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维修服务满意率在90%以上
。
(二)公共秩序管理
1、推行24小时公共秩序管理制度,封闭、半封闭物业区域入口实行全天候值班,公共秩序人员定时
巡查
2、积极协调处理业主之间出的纠纷,化解邻里矛盾;
3、机动、非机动车辆进出、停放有序;
4、对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处,设有明显的标志并有防范措施,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燃气、消防等安全防
范的宣传工作;
5、遇有突发事件有处置预案,努力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并及时报有关部门处理;
6、发现违反物业管理区域管理制度的,及时予以劝阻,对发生的治安刑事案件及交通事故及时报警
,并采取相应措施配合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三)绿化管理
1、绿地保护措施得当,无破环、无侵占现象;
2、花草树木定期修剪,目视外观长势良好,无明显杂草,无病虫害,定期喷洒药物;
3、死亡苗木应在植树季节及时补栽,绿地内无明显黄土裸露;
4、绿地内无垃圾、污物;
5、绿化设施完好,养护及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立清扫、保洁制度,全天候、全方位保洁,垃圾日产日清,及时清扫积水和积
雪;
2、及时处理公共部位乱堆乱放的物品及房屋外墙的乱贴乱画;
3、水、电、气等共用设施设备及环卫设施外观整洁、运行正常、维修及时、无安全隐患。有二次供
水区域水箱定期清洗,供水符合卫生标准;
4、住宅物业的楼道、扶手、玻璃定期擦拭,楼道内无卫生死角,电梯轿箱等部位定期擦拭,保持卫
生清洁。
(五)精神文明建设
1、积极开展文明健康的社区文化活动;
2、积极参与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物业管理政策宣传,开展“倡导文明新风,共建美好家园”活动,
努力促进社区文明。
主题词:城乡建设 物业管理 行业规范 通知
威海市房地产管理局办公室 2003年12月2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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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11/24 13:4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