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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书》撰写格式要求的通知





武房安[2000180


各区房地局、房地产公司,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市直属房地产公司、市教委基建处:
  为配合《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的实施,结合我市房屋安全鉴定工作实际,市房地局决定自2000111起,全市房屋安全鉴定单位按新的撰写格式制作《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书》(样式附后),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书》统一采用微机制作,A4幅面。
  二、《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书》由房屋概况鉴定目的房屋总平面图房屋分层平面图房屋构件检查情况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危险房屋评定测算表等部分组成。
  三、房屋概况部分中的鉴定部位栏按鉴定范围,填写整栋房屋或进行房屋局部鉴定的层数、单元号、房号等;鉴定面积栏填写鉴定部位的建筑面积;现用途原设计用途栏按房屋实际用途填写;委托日期栏按鉴定单位收到申请人的《房屋安全鉴定申请表》的日期填写;备注栏应简介房屋的维修、加固及改建情况。
  四、鉴定目的部分按部分按房屋安全等级评定房屋损坏成因分析填写。
  五、房屋构件鉴定结论部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的要求分类填写,应包括构件名称、部位、构件损坏情况、鉴定结论、对照标准条款、危险构件数量以及相应的构件总数等内容。
  六、鉴定结论及处理意栏填写房屋安全等级(ABCD)及对应的安全结论(非危房、危险点房、局部危房、整栋危房),鉴定结论为非危房的应按《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评定房屋完损等级;鉴定目的为损坏成因分析的,应写明房屋损坏成因。要按观察使用处理使用、停止使用、整体拆除提出房屋处理意见。
  鉴定人栏由两名以上取得《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作业证》的鉴定人员签字,审核人栏由鉴定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
  各区鉴定站在鉴定结论及处理意见栏中盖鉴定单位公章和各区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市房屋安全鉴定站在该栏中盖市房屋安全鉴定专用章。
  七、各区房地局由分管领导在主管部门审核意见栏中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并加盖区房地局公章;市房屋安全鉴定站由行政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危险房屋评定表作为存档鉴定书的材料之一,可不发给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单位()
  九、本通知未作规定的其他撰写要求,仍按《市房地局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安全鉴定书》撰写要求的通知》(武房住[1991119)的规定执行。

                             二○○○年十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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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读: 8622 次     2006/1/25 14:3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