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业主使用、装修物业的行为,维护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现将《业主公约(示范文本)》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房地产管理局
2002年12月16日
业主公约(示范文本)
为了加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本物业”)的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使用人(以下统称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规、规章制定本公约。全体业主均须自觉遵守。
一、在使用、经营、转让其所拥有物业时,应当遵守物业管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执行、遵守业主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和有关决定,支持、配合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遵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根据有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业主会委托制定的各项物业管理制度。
四、支持、配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各项管理服务活动。
五、对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管理服务工作提出意见或建议,发生争议时可通过业主委员会协调解决。
六、自觉维护物业的整洁、美观,共用部位、通道的畅通及共用设备、公共设施的完好。
七、加强安全防范意识,自觉遵守有关安全防范的规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盗工作,保障家庭人身财产安全。
八、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弘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互助友爱,和睦共处,共同创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九、在供水、排水、通风、采光、通行、维修、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按照有利于物业安全使用、外观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处理好相邻关系。
十、住宅房屋改变使用用途,应当征得相关业主和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的书面同意,需经有关部门审批的,应当办理相关手续。
十一、业主装修房屋,应遵守有关物业装修制度,并事先告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接受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房屋装修的监督管理,凡不符合安全要求和影响公共利益的装修行为,应当服从管理、及时改正。业主违规、违章装修房屋或妨碍他人正常使用物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业主装修房屋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1.装修房屋前,将装修方案报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审核,经书面同意后,与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签订装修协议后方可实施;
2.施工时遵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施工人员、施工时间和装修设备使用等方面的要求;
3.遵守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装修材料难修垃圾存放的要求;
4.对因装修损坏共用部位、共同设施设备的,业主应当自行修复,不修复的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修复,费用由业主支付。
十二、业主委托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其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进行维修、养护,应支付相应费用。
十三、物业管理服务企业对共用部位、设施、设备进行维修养护时,相关业主应当配合。当物业出现危及安全或可能妨碍、危害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利益及有碍外观统一、市容观瞻,按规定应由相关业主维修、养护的,业主应及时进行维修养护;拒不进行维修养护的,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采取措施维修养护,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十四、使用物业不得有下列行为:
1.拆改住宅房屋承重结构,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在外墙上拆改、增设门窗,损坏和改变房屋外貌;
2.擅自在外墙安装护栏、空调、遮阳罩、招牌或其他伸出物、悬挂物等;
3.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功能和布局等;
4.占用共用部位和消防通道,损坏共用的设施、设备或移装共用设备;
5.在庭院、平台、屋顶、露台或者其他场地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6.随意堆放杂物,随地吐痰、高空抛物,丢弃烟蒂、纸屑、垃圾等;
7.违反规定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燃放烟花炮竹及排放有毒、有害、危险物质;
8.乱设摊点,乱悬挂、张贴、涂写、刻画;
9.侵占、毁坏绿地、花木、绿化设施和园林小品,污染水面;
10.不遵守车辆行驶规定,随意停放车辆;
11.聚众喧闹、噪音扰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行为;
12.违反国家、本市及物业管理的规定饲养家禽、家畜及宠物;
13.法律、法规和规章禁止的其他行为。
十五、人为造成物业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修复。拒不修复的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维修,其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十六、按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和本市有关规定交纳的有关费用,不得拒付。
十七、违反本公约或有关物业管理制度造成其他业主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十八、其他增加条款:
十九、业主将房屋出租时,应告知并要求对方遵守物业管理规定和本业主公约。
二十、本业主公约在业主会成立前,自购房人签订物业管理确认书后生效或业主会会议审议通过生效。
购房人(业主)签字: 开发建设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确 认 书
(业主名称)作为 (物业项目名称)下列单元的业主,已经对《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条款内容,予以确认。
所拥有的房屋: 号楼, 门, 单元。
购房人(业主)签字:
年 月 日 (此联由开发企业留存)
…………………………………………………………………………………………………………………
确 认 书
(业主名称)作为 (物业项目名称)下列单元的业主,已经全文阅读了《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和《业主公约》的条款,并理解、认同条款内容,同意严格严格遵守。
所拥有的房屋位置: 区(县) 道(路、街) 号 号楼, 门, 单元。其他: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购房人(业主)签字:
年 月 日(此联由物业管理服务企业留存)
阅读:
9190
次
2006/1/18 17: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