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健阳 简洁 罗秋近/《深圳商报》/20080731
物权法司法解释意见稿列明:电梯、楼道带来的收益应归业主所有
“我们业主的地盘,做不做广告得由我们说了算。”昨日,本报继续调查电梯广告进小区一事。很多市民称,小区电梯广告要不要进入、如何做、收益该如何分配?都应该由业主说了算。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目前,深圳市只有少数小区成功实现了由业主管理小区的电梯广告。在电梯广告收益问题上,管理处仍掌握了“话事权”,大部分小区业主根本没有享受过电梯广告带来的收益。
收益归谁成争执焦点
昨日,在深圳新闻网论坛上,网友议论的焦点集中在电梯广告收益应该归谁所有。网友“收音机”说:“广告收入必须纳入财务正式管理,不能作为管理处的小金库,不能让管理处把这些公共资源作为谋私利的资源。”
记者走访了多家物业管理公司,绝大多数物业公司认为,广告收益应该划入物业管理公司,作为管理费的一部分。
某物业管理处王主任强调,管理处是不会私吞广告收益的。小区共有15个电梯,每个电梯都安装了2面框架广告,租金一共900元/月;视频广告只在4栋高层楼宇安装,租金是1800元/半年。租金收入被作为管理处的营业外收入,冲抵管理成本,以此提高小区管理的质量。家住南山区的张小姐说,她曾质问过他们小区管理处关于广告收益的事情,管理处称,广告收益被作为组织居民活动的经费。但对于物业这种说法,业主在接受采访时都表示不信任。他们说,广告收益账目没有公开,这种说法只是管理处对付业主的幌子。
景洲大厦实行业主管理
福田振业景洲大厦的业主对电梯广告有完全“自主权”,因为从2003年开始,该社区的所有广告发布权及收益都归全体业主所有。
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主任邹家健介绍说,是否允许发布广告、广告如何发布、刊登什么广告、刊登多少广告,这一切都要经业主大会讨论再做决定。
目前,景洲大厦的六部电梯里装有18个电梯广告。根据业委会和广告公司的协议,广告公司在小区内刊登广告之前,都要经过业委会的审核,业委会也要求广告公司不得在小区电梯里刊登医疗、丰胸等广告,广告的内容应该健康向上。
邹家健还介绍说,电梯广告每年给小区带来了2万元的收入,业委会会召开业主大会商讨如何使用这笔收入。第一年,广告收益还不是很高,业委会就用这笔钱购买了雨伞,发放给小区内的每一个业主。去年,广告收益上升,业委会又用这笔钱为小区添置了DVD播放机和音响设备,作为召开业主大会和小区活动使用。除此之外,每年的节日里,业委会还利用广告收入购买大米、食用油,作为活动抽奖礼品。一到年底,业委会还会公布广告收入支出的具体账目。
部分物管拒绝广告进入
在广告业内人士的业务版图中,深圳几乎所有有价值的社区都已经被广告攻陷,但华侨城社区一直是广告“难以攻陷的领地”。有业内人士说,无论广告公司提出多高的价位,华侨城物业管理公司仍然拒绝电梯广告进驻社区。
昨日,记者走访了华侨城物业湖滨花园、海景花园、波托菲诺等多个高层小区。在这些小区中,记者始终没有找到电梯广告的踪迹。其物业管理公司品质管理部汪主管告诉记者,平均每两天就有一家广告公司来跟他们谈广告进驻业务,但都被拒绝了。公司作出规定,不允许电梯广告进驻小区,打扰业主们的正常生活。
业主对广告进驻应有主动权
在深圳新闻网论坛,有网友“szxiaom”提出:“我们业主的地盘,做不做广告得我们说吧。”网友“香蜜湖灌水机”也发出疑问:“小区电梯是属于业主共有的,应该业主说了算,凭什么物业公司就可以决定让谁来这里做广告?”
但在采访中,记者发现大多数小区电梯广告都是由物业公司和广告公司直接签订协议,事先并没有征询过业主的意见。林先生住在福田区聚豪园小区,从两年前开始小区电梯间和电梯内就陆续装上了视频广告及框架广告。“安装这些广告,管理处根本没问过我们业主。”
前不久,邹家健曾参与了《物权法》的起草工作。他表示,根据《深圳经济特区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电梯间、建筑物外墙、屋面、建筑物内公共部位、电梯、专项维修基金、管理费节余、利用业主共有资源的经营收入(如停车费)等,都是全体业主的不可分割的共有集体财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有、处分和侵犯。《物权法》的司法解释意见稿中也列明,电梯、楼道等是业主的共有财产,归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其带来的收益也要归业主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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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7/31 9: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