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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不良行为扣满15分 两年内不得管物业





余万芳 王琼/《绍兴日报》/20080711


    昨日,记者从绍兴市房地产管理处获悉,市区70余家物业服务企业首次迎来大考,一旦“不良行为”考核扣分达15分以上,两年内将不能承接市区前期物业服务项目。

    “目前市区物管企业水平参差不齐,必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引导、对不良行为的监督。”市房管处物业市场监管科科长于阳说,今年初,我市成立“市区物业服务企业不良行为考评小组”,并邀请社区居委会代表参加。

    今年5月,我市启动考评行动,目前完成了资料初审。近日,考评小组已对市区68个小区进行明查暗访,针对发现的问题,逐一下发了整改通知。 “考评包括前期申报、资料审查、现场踏看等程序。考评广度宽泛,但内容详实,细到一个小区里有几个保安,保安每个月拿多少钱都记录在案。”于阳说, “考核的内容有23项。每一项考评,都对应一个分数。扣分最严厉的是擅自退出小区管理的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生,将被扣15分。”

    据介绍,物管“不良行为”考评分为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前者半年考核一次,后者根据小区投诉情况进行抽取。一旦某小区一季度受到3次以上投诉,就要面对“不良行为”抽考。抽考后限期整改,如仍不合格,则对其再次进行扣分处理。据介绍,首批考评的“不良行为”物管企业拟于今年10月份公布。

 


阅读: 5523 次     2008/7/11 9:0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