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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成都物业服务品牌企业评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


王旸/四川新闻网/20130226


  怎样才能算得上是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品牌物业服务企业如何进行评审?日前,为了推动成都市房管局开展的和谐物管“品牌年”主题活动,成都市物业管理出台了《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评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其中明确了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的评选将是两年评选一次,而准入“门槛”则必须要符合九大条件,就算被选上的“品牌企业”一旦有违规行为被查实,并整改不到位的,将有可能被处以“除名”的处罚。

  “品牌企业”评选每两年开展一次

  准入“门槛”必须符合九大条件

  凡是物业服务企业在近五年来发生过服务不到位引起的重大投诉,将被“一票否决。”《办法》中对于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的条件进行了明确规定,凡是要成为“品牌企业”的必须具备九大条件,而这九大条件更是从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诚信度、经营状况、服务水平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据了解,这九大条件包括:要求物业服务企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的规定,在本市工商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依法取得物业服务企业三级以上资质(不含暂定三级),且保持资质条件;已在成都从事物业管理经营服务活动五年以上;受聘服务的项目60%以上获得“市优”,或获得“省优”不少于2个,或获得“国家示范”不少于1个;经营状况良好,物业管理主营业务盈利,且收入应大于企业总收入的60%;评定前三年,信用记录良好,每年信用记分高于100分,或获得市信用评级机构评定为A级以上;近五年来,未发生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或重大服务质量安全事故;近五年来,未发生因物业服务企业违约或服务不到位引起的重大投诉,影响社会稳定的群体性事件及媒体负面曝光事件;近五年来,在构建和谐物管活动中成绩显著,受到市房管部门或市物协表彰等。

  另外,《办法》中明确,品牌企业评定工作每两年开展一次。而品牌企业评定名单统一由市物协推荐产生,企业可以向成都市物协提出推荐申请

  专业测评和公众评价“两道坎”

  选上的品牌企业将会获得统一标识

  据了解,对于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的评审,包括了专业测评和公众评价两个方面。《办法》中明确,专业测评则由专家测评组按照物业服务品牌企业测评指标体系对参评企业进行测评并打分;而公众评价,则是由第三方监测评估机构对参评企业进行业主满意度和公众知名度调查。

  而整个综合得分的核算,则是由“专业测评×50%+业主满意度调查×30%+公众知名度调查×20%”得来。最终根据得分高低排序,并提出品牌企业的建议名单。最后通过审议、报房管部门同意、并经过公示无意义的,由品牌委员会按企业资质等级统一命名为“成都市物业服务品牌企业”,并颁发“品牌企业”证书及标识牌,纳入品牌企业名录,向社会公布。

  当然,评选上的品牌物业服务企业,还将享受到一系列的政策扶持。

  品牌企业实施缺陷调查制度

  杜绝评审“一审定终身”

  据悉,成都将对物业服务品牌企业实施动态监管,凡是纳入品牌企业名录的企业将实行品牌缺陷调查制度,改变了现有的一些评审中“一审定终身”的不科学、不合理的现象。按照要求,获得成都品牌物业服务企业称号的企业应当加强品牌管理和维护,模范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认真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自觉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积极维护品牌信誉。

  在首批品牌企业命名的同时,品牌委员会也将向社会公布公开电话,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品牌企业有违反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扰乱市场秩序,损害行业公共利益;发生重大物业服务投诉或引发群体性矛盾纠纷、不及时妥善处理;因管理服务不到位,引发重大社会治安案件、重大刑事案件以及重大安全事故;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违反相关规定,损害业主权益,侵占业主利益;挪用、侵占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事项时均可向品牌委员会投诉。品牌委员会将对属实的投诉启动品牌缺陷调查程序,对被投诉企业开展行品牌缺陷调查。经调查情况属实的,品牌委员会责令其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品牌委员会有权决定取消其“品牌企业”称号,收回“品牌企业”证书及标识牌,从品牌企业名录中除名,并向社会公布;情节严重的,报告政府相关主管部门依法处理。而凡是从品牌企业名录中除名的企业,自除名之日起六年内,成都市物协不再予以品牌企业评定推荐。

阅读: 5564 次     2013/2/27 11:1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