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物价局获悉,为进一步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加强我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切实维护广大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3月20日,将在部门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淄博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和《淄博市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求意见和建议,具体内容和标准可登录淄博市物价局部门门户网站查阅。
据市物价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市民及相关部门、单位有什么想法,可在2013年2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及电话三种方式提出宝贵意见。电子邮箱:[email protected](市物价局)、[email protected](市房产管理局);传真:2182846(市物价局)、2187412(市房产管理局);咨询电话:2163546(市物价局)、2172660(市房产管理局)。
阅读:
5166
次
2013/2/21 11: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