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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下发加强小区管理《通知》 预防私搭乱盖 物业应尽责


新华网/20120725



    记者获悉,24日天津市下发《关于加强物业管理小区私搭乱盖行为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物业服务企业在劝阻私搭乱盖行为中的作用,有效预防私搭乱盖行为的发生。

    一般而言,加强业主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可以有效预防私搭乱盖行为发生。《通知》要求,各物业服务企业应注重过程管理,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措施,加以劝阻。在业主装饰装修房屋前,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约,与业主、装饰装修企业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明确约定施工时间、装饰装修人员管理、材料进出管理等事项并告知其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防止私搭乱盖行为发生;加强对施工车辆及物料进出管理,对发现有关运输私搭乱盖材料的,要及时劝阻进入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安排专人做好日常巡视服务,重点围绕易发生私搭乱盖行为的共用场地和共用部位定期加强巡视,发现有私搭乱盖行为的,要立即劝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物业服务企业在日常管理服务中发现私搭乱盖行为的,应当及时向违规业主(使用人)发送《违规搭建告知书》,告知其私搭乱盖行为所违反的规定及法律后果,并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和管理规约,要求其停止搭建行为并恢复原状。在劝阻私搭乱盖过程中遇有与业主或现场施工人员发生冲突、堵塞交通等事件的,要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同时告知项目所在区县房管局。

    物业服务企业在向有私搭乱盖行为的业主发送《违规搭建告知书》的同时,应立即通过电话或走访等形式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再以寄送挂号信、特快专递等方式,向相关部门提供私搭乱盖行为及前期所收集资料和所做工作情况,并配合执法人员到现场进行执法。


阅读: 5816 次     2012/7/25 17:3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