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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各小区建设不达标物业不许接管


卢晓敏 程诚/大庆网/20120326



  3月22日,记者从市城管委物业管理办公室了解到,今年大庆《物业管理行业2012年工作安排》已经敲定。其中,对新建小区、老居住区的物业管理都有了细致明确的要求。

  将修改过时的法规并解读

  由于我市现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及《住宅物业服务分等收费标准》是2006年制订的,已经不适应当前的经济发展形式,今年,物业办将会同物价部门对其进行修改,调整服务内容,细化服务标准。

  各项政策完善后,物业办还会于今年下半年出台法规解读,方便市民、物业企业了解相关内容。

  达到标准后物业才能接管

  据物业办主任葛方敬介绍,以前部分新建小区开发建设质量和配套未达到标准,物业企业接手后,小区后续建设迟迟跟不上,业主怨声载道,拒绝缴纳物业费。“从今年开始,我市将建立物业承接查验制度,除了小区绿化以外,其他未达到监管验收条件的,不允许物业接管、收费,保障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

  以前,西城区部分小区的水电由物业兼管,从今年开始,水、电交由开发商负责承担,物业不再代收水费、电费。

  继续改善老居住区环境

  今年,我市还将持续开展老居住区环境改造工作,除继续完成2011年未完成的改造任务外,还计划投资6亿元,继续对老居住区进行环境综合改造。

  改造以楼梯外立面粉刷为主,兼顾部分老化地下管网、地上铺装、停车泊位、休闲广场等,进一步完善居住区功能,改善居民居住环境。

  为老商品房小区争取维修资金针对我市2002年以前建成的部分商品房小区没有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的情况,物业办也会积极向市政府争取资金,专项用于小区房屋本体及公共设施应急维修,及时解决影响居民生活的房屋漏雨、老旧电梯更新等问题。

  建立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据了解,今年我市还将建立物业服务履约保证金制度,要求物业企业按照项目年度服务费用总额缴纳一定比例的履约保证金。年度服务结束后,如果企业服务情况较好,通过业主委员会和各区物业主管部门的考核,就会将履约保证金退还给物业企业。如果服务不达标,就会扣缴履约保证金,等到物业企业将服务不达标项目的物业费退还给业主后再归还,或者将这笔钱直接支付给居民。

  另外,我市还将建立困难家庭物业服务费救助制度,解决低收入家庭无力承担物业费的实际困难。

  欢迎广大业主监督

  在行业监管方面,今年我市将对物业行业的办事制度、办事流程、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及企业财务收支等情况,采用公示板、宣传册等形式进行公示,切实保障广大业主的知情权、监督权、参与权,规范企业的服务行为。同时按照企业信用度的优劣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评定结果与物业资质升级、物业招投标、示范项目评定、诚信档案建立等相结合,以此规范物业企业的行为,增强物业企业的服务意识。

  如果居民对物业管理有意见或建议,可以与城管热线12319联系,也可以直接拨打物业办的投诉举报电话6675058。


阅读: 5714 次     2012/3/26 9: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