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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全市下月起巡查物管


陈淑仪/南方都市报/20120312



  东莞市房管局公告,4月1起将全面实施房地产服务市场信用档案制度,物管和中介的不良行为都将记入档案,并定期向社会公告。各镇街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逐一巡查各自辖区内的物业小区、房地产中介门店。

  信用评级影响资质年审

  上周接受媒体群访时,东莞市房产管理局局长张伟华就透露,将联合工商部门等,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房产中介服务和评估机构的专项检查,并建立信用档案制度:企业和从业人员良好或不良行为信息都将记录在案,依此评级,并定期通过公众信息网站向社会公布。信用等级低的企业及个人将被扣分,甚至面临房管部门的“全面监控”,必须按要求整改,整改通不过,房管部门将暂缓办理其资质证书年审或升级等业务,并取消其参加行业评优的资格。

  为及时发现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东莞市房管局公告,从4月1日开始,各镇街房管部门同时加强行政执法,都要对辖区内的物业小区、房地产中介门店逐一进行巡查,并详细记录巡查情况。企业比较多的镇街,每个季度还应巡查不少于20个物业管理项目和30个中介门店。

  中心镇街可行使处罚权

  根据公告,巡查内容包括物业公司资质是否有效、维修资金有无按规定使用等;或是房地产中介是否存在违规收费行为等。对于巡查中发现的问题,将依据信用档案实施细则和行政处罚工作程序予以严肃处理,该信用扣分的扣分,该处罚的处罚。

  东莞市房管局要求:每个季度结束后10天内,各镇(街)房管部门和行业协会应向其报送上季度巡查情况,上报内容包括《物业管理项目巡查登记表》和《中介机构巡查汇总表》,首次上报时间为7月初,巡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应及时上报。据了解,物业管理市场违法处罚权已经下放到中心镇街,由中心镇街政府行使处罚权,其他镇(街)和行业协会报送情况将作为市房管局进行信用扣分和行政处罚的依据。

阅读: 5652 次     2012/3/12 21:2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