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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城:将对绿化不达标企业重罚





刘江 吴华军/《聊城晚报》/20100312


    当前山东省聊城正在积极创建国家园林城市。根据《国家园林城市标准》和“中国人居环境奖”的标准,新建居住小区绿化面积必须占总用地面积的30%以上,并辟有休息活动园地;旧居住区改造,绿化面积不少于总用地面积的25%。不过据普查,聊城市城区部分居住小区的绿化面积与《国家园林城市标准》规定的差距很大,绿化建设任务十分艰巨。

    为此,3月10日,聊城市住建委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绿化建设责任书,要求各相关企业迅速掀起居住小区绿化建设新高潮。达不到绿化建设标准的居住小区将被处罚,还要进行异地绿化。

    据聊城市住建委介绍,要求绿化建设未达标的居住小区尽快与规划局结合,重新核定绿化规划。小区绿地规划尽可能细化量化,绿化苗木选择以易于成活的乡土树种为主,适当引进适合我市土质的外地树种,多种植乔木,以形成既改善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又满足市民生理和心理需要的生态系统和植物景观。

    按照要求,市居民小区绿化要做到“见空植树、见缝插绿、拆违增绿、拆墙透绿”,合理增加屋顶和墙体空间绿化,大幅度增加绿化体量,提高品质。

    此外,小区内的树种要采取乔灌结合、花草结合的方式,提高绿化景观的艺术性,形成多层次、多色块的绿化景观。倡导小区多栽树、栽好树;注重小区绿化的色彩搭配、多样性、协调性,力求形成多姿多彩的绿化风景。


阅读: 5561 次     2010/3/15 8:5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