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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现场会召开





福建省物价局/20091110


  《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改变以往物业服务收费由单个项目定价转为实行类别定价,自2007年3月执行以来,对规范我省物业服务收费行为,引导业主通过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等方面起到积极推动作用,全省9个设区市都认真贯彻,适时制定出台了具体的实施细则,并向社会公布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特别是厦门市在物业服务收费管理中,正视问题不回避,找准工作切入点,在全省首创对物业服务收费实行菜单式管理,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有效地化解物业服务收费方面的矛盾和纠纷,赢得社会的赞誉。日前,省局在厦门市召开由各设区市物价局分管房地产价格的局领导和科(处)长参加的全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现场会,厦门市物价局做经验介绍,对我省修订拟出台的《福建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现场参观、了解厦门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情况。通过现场学习和交流,代表们一致认为,厦门市的做法强化了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管,在化解价格矛盾,提高工作效率方面起到积极作用,并表示将借鉴厦门市的经验,同时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维护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促进当地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阅读: 5588 次     2009/11/10 10:0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