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新日报》/20091023
近日,记者了解到,为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进一步提高物业服务水平,市物价局和市公用事业与房产局联合下发《阜新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
据了解,该办法详细规定了物业服务收费的种类和方式,物业服务费用的制定和收取以及监督检查等内容。办法将我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分为四个等级,每个等级相应规定不同的服务标准。四级的物业收费指导标准为0.20-0.30元/月平方米、三级为0.40-0.50元/月平方米、二级为0.60-0.70元/月平方米、一级为0.80元以上/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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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15 9:1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