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站讯】(杨书先)2017年1月22日,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黄锦星与公元物业助理总裁兼清远分公司总经理郑顺福正式签订了《交通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由公元物业临时代管清远市交通大厦物业管理服务。清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副局长向志洪、科长曹祖望、梁绍锋和公元物业清远分公司有关人员出席了签约仪式。
签约仪式上,黄锦星局长发表重要讲话,充分肯定了公元物业为交通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所做出的前期努力,勉励大家要不断努力,提升服务质量,更好地为机关事务局、交通大厦的办公单位服务;同时,在春节到来之际,向公元物业全体员工致以节日的问候。
清远市交通大厦位于清远市新城区人民二路13号,是清远市机关单位办公大楼,现有清远市交通运输管理局、市国土资源管理局、市城市规划局等3个市直机关单位现场办公,来往办事人员多,良好的办公环境是机关办公大楼对外的第一形象。
在交接清远市交通大厦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前,公元物业积极深入调研,了解该项目环境、绿化、设备、安保等具体情况,周密制定了进场计划和方案,为顺利签约夯实了基础。郑顺福总经理在签约仪式上表示,公元物业将立足现代服务业的先进标准和专业规范的管理服务体系、人才团队和项目经验,秉承诚信、专业、进取的企业精神和“贴心服务每一天”的服务宗旨,根据为清远市交通大厦量身定做的物业服务标准、作业流程规范和物业服务计划,为其提供专业的物业管理服务,营造优雅、舒适的办公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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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23 9:44:00